右侍禁周君墓誌銘

漢陽軍漢川縣令陳君墓誌銘
作者:王安石 北宋
本作品收錄於《王臨川集/卷096

君周氏,諱彥先,字師古。曾大父諱瓌,贈大理評事。大父諱述,秘書丞,贈尚書工部侍郎。考諱嘉正,尚書刑部郎中。君少以郎中君蔭補三班奉職,監泗州浮橋,又監楚州船場,為揚、泰州巡檢。而近臣薦君閣門祗候,大臣曰:「周某可用矣。然吾將試之邊。」乃白以為瀛、莫等七州軍沿邊巡檢。邊人兩界上為群盜,君得姓名,以白安撫使,移之契丹,契丹悉捕斬之。自是久之,邊無盜也。已而君上書言漕事,又言邊將使人耕邊以給公使,不即禁止,往往能生事。於是邊將大怒,而君所部卒有犯法者,因詆君以不詰。坐是監廣州清遠縣鹽場。轉運使留君以監市舶。它吏方習為奸賕事,而君獨不買舶中一物,轉運使嘗數稱君以愧它吏,而薦君以知循州之興寧縣。至則相縣南三十里寧昌驛以為治所,而吏自此得不以瘴死。然君既得疾於興寧矣,遂卒,卒時年四十二。縣人以君為能撫我,思之也。

君先夫人盛氏,尚書工部侍郎諱京之子,後夫人王氏,尚書主客郎中諱貫之之子,皆有賢行。五子,濤、洵、洧、渥、澥,皆為進士。二女子,嫁如皋史堪、德安鄭汾,亦皆為進士。而濤今為著作佐郎,知汝州梁縣。以嘉祐三年三月壬申葬君皇考郎中之兆次,而以先夫人祔,臨川王某為銘,曰:

君弟吾嫂,夫人吾姑。君能有家,不失疾徐。治兵與民,威愛之孚。銘昭子孫,以告不誣。

本北宋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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