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26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25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126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27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18年8月7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109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一)人民對於國民黨孫總理遺像應表示敬意,有意圖侮辱公然撕毀總理遺像者,應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條之規定論罪。

  (二)臚列具體事實請求解釋,依統一解釋法令及變更判例規則第三條應不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