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310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309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1310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311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4年8月30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1129 頁

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法 第 320 條 ( 24.01.01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利益,竊佔他人之不動產,刑法第三百二十條第二項設有明文。來呈所述乙將已賣土地佔葬,如合竊佔情形,自可依該條項處斷,但應注意刑法第一條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