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525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524號解釋 |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1525號解釋》 |
司法院院字第1526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25年6月29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1301 頁 | |
相關法條:國籍法 第 2 條 ( 18.02.05 ) |
現在先哲、先烈祠廟財產保管規則既已公布,依該規則第二條之規定,如關、岳祠廟之財產,係由國家或地方所購置,或由公共團體所募置者,無論其有無住持,均應依該規則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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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25年6月29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1301 頁 | |
相關法條:國籍法 第 2 條 ( 18.02.05 ) |
現在先哲、先烈祠廟財產保管規則既已公布,依該規則第二條之規定,如關、岳祠廟之財產,係由國家或地方所購置,或由公共團體所募置者,無論其有無住持,均應依該規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