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870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869號解釋 |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1870號解釋》 |
司法院院字第1871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28年3月21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1594 頁 | |
江西人民自衛隊,係為民眾組織,與陸軍編制不同,其官佐丁夫犯罪以及違法失職等行為,不問平時與戰時,均不能依陸海空軍刑法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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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28年3月21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1594 頁 | |
江西人民自衛隊,係為民眾組織,與陸軍編制不同,其官佐丁夫犯罪以及違法失職等行為,不問平時與戰時,均不能依陸海空軍刑法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