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104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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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105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29年12月28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1793 頁 | |
商號之創設與使用,意義不同,創設係選定某文字為商號之意思表示,使用即以已創設之商號行用於商業之謂,商業登記法施行細則第三十四條但書所謂創設在前,係指商號之創設,在他人登記之商號創設之前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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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29年12月2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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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號之創設與使用,意義不同,創設係選定某文字為商號之意思表示,使用即以已創設之商號行用於商業之謂,商業登記法施行細則第三十四條但書所謂創設在前,係指商號之創設,在他人登記之商號創設之前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