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111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2110號解釋 |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2111號解釋》 |
司法院院字第2112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30年1月4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1801 頁 | |
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法 第 266 條 ( 24.01.01 ) |
公共防空壕洞或防空室,既係公眾得出入之場所,在該處賭博財物,應成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一項之罪。
←司法院院字第2110號解釋 |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2111號解釋》 |
司法院院字第2112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30年1月4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1801 頁 | |
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法 第 266 條 ( 24.01.01 ) |
公共防空壕洞或防空室,既係公眾得出入之場所,在該處賭博財物,應成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一項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