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258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2257號解釋 |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2258號解釋》 |
司法院院字第2259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30年12月3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1952 頁 | |
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法 第 83 條 ( 24.01.01 ) |
某甲先後犯子丑兩罪,子罪曾經通緝,而停止追訴權時效之進行,丑罪並未通緝,其時效期間,自不因子罪之曾經通緝而停止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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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30年12月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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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法 第 83 條 ( 24.01.01 ) |
某甲先後犯子丑兩罪,子罪曾經通緝,而停止追訴權時效之進行,丑罪並未通緝,其時效期間,自不因子罪之曾經通緝而停止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