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58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257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258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259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19年4月7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215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刑事訴訟法第二四八條第一項規定,不服不起訴處分之聲請再議,以告訴人為限,至公務員為告發時自不得聲請再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