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642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2641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2642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2643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33年1月31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2306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軍人甲幫助非軍人乙丙結夥搶劫,甲係犯中華民國戰時軍律第十一條之罪,乙丙係共犯懲治盜匪暫行辦法第四條第一款之罪,如對於甲依從犯之例減刑時,應適用刑法第十一條第三十條第二項,按照上開律條所定正犯之刑減輕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