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650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649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650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651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1年1月25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557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夫對於妻之雞姦行為,如果具備強制條件,自可構成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條之猥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