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795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794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795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796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1年9月23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696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鄉鎮自治施行法第十一條既無不識文字不得為鄉鎮長候選人之規定,鄉、鎮、坊自治職員選舉及罷免法第二十八條所列選舉無效各款,亦無不識文字之規定,故當選為鄉、鎮長者,不識文字於其職務有無障礙,乃別一問題,要不得謂其當選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