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814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813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814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815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1年11月3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710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公安局長雖有偵查犯罪之權,但非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一項之公務員,其無追訴犯罪之權,與院字第七三三號解釋所稱之警官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