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836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835號解釋 |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836號解釋》 |
司法院院字第837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21年12月30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733 頁 | |
報社係一種出版業,按現行繼續有效之商人通例第一條第五款,出版業為商業之一,是報社不得謂非商業機關,依十九年十二月四日國民政府令,雖係新聞記者以外之其他職務,公務人員亦不能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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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社係一種出版業,按現行繼續有效之商人通例第一條第五款,出版業為商業之一,是報社不得謂非商業機關,依十九年十二月四日國民政府令,雖係新聞記者以外之其他職務,公務人員亦不能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