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日期:民國34年10月20日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2620 頁相關法條:調度司法警察條例 第 3、4 條 ( 34.04.10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調度司法警察條例第三條第四條關於推事指揮司法警察官及命令司法警察之規定,於縣司法處審判官亦適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