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日期:民國34年12月20日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2662 頁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事訴訟法 第 1 條 ( 24.01.01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配合陸軍參與抗戰之戰時戰地自衛團隊或別動隊,如經政府收編者,其所屬官兵、自屬軍人,其犯罪應由軍法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