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122號解釋

院解字第3121號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3122號解釋》
院解字第3123號
解釋日期:民國35年6月24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2726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偽法院所為之拍賣,除因拍賣而執行完畢之裁判,依復員後辦理民事訴訟補充條例第九條,以經裁判確定論者外,並非概可認為有效,其所為之各項登記,如無法令承認,均不能發生登記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