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日期:民國36年3月18日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2937 頁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法 第 3 條 ( 24.01.01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來文所述情形,應依普通刑事程序適用刑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