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日期:民國36年10月28日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3108 頁相關法條:公務員懲戒法 第 1 條 ( 22.12.01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各級正式民意代表關於職務上違法失職行為,不適用公務員懲戒法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