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日期:民國36年12月1日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3136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應追繳贓物之人犯,如執行刑期已滿雖無財產可供抵償,仍應依法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