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日期:民國36年12月12日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3165 頁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法 第 36 條 ( 24.01.01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臺籍戰犯應否褫奪公權,應依院解字第三二二二號解釋辦理,但前經核准之確定判決仍保持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