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4012號解釋

院解字第4011號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4012號解釋》
院解字第4013號

解釋日期:民國37年6月15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3422 頁
相關法條:中華民國憲法 第 172 條 ( 36.01.01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一)與憲法或法律牴觸之命令,法院得逕認為無效,不予適用。

  (二)後方共產黨處置辦法行政院業予廢止,無解答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