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種倫理主義之略述及槪評

各種倫理主義之略述及槪評
作者:楊昌濟
中華民國5年(1916年)2月10日
1916年2月10日
公布於東方雜誌1916年13卷第2(2月10日)~4期(4月10日)
本作品收錄於《東方雜誌

  吾國先民於倫理上之主義多有主張。吾人各尊所聞。各行所知。亦旣可以自得矣。近日萬國交通。西洋之思想漸漸輸入。靑年學子遂生硏究西洋倫理主義之心。然各種書籍尙未譯成本國之文。有志者輒有末由硏究之歎。今取深井安文氏硏究之所得。紹介之於國人。蓋亦篤志潛修者之一助也。

禁慾主義 编辑

  禁慾主義又有克己主義。嚴肅主義之名。禁慾主義有二種。一爲倫理學上及哲學上之禁慾主義。一爲宗敎上之禁慾主義。

  倫理學上及哲學上之禁慾主義。以人欲爲罪惡之根源。謂必抑壓之。殄滅之。始能成德。其說以爲甘食悅色乃動物之公性。人之所謂善者不存乎此。卽華名厚利亦不足貴。人生之目的在於脫情欲之束縛。循理而行。制御嗜欲。乃人生之要務也。要在於以仁義禮智之心。制耳目口體之欲。此主義可謂東洋諸國宗敎之特色。蓋東洋諸國之宗敎。皆以積修行。破煩惱。達安心之境爲敎也。如佛敎以戒定慧之三法。脫無明煩惱之拘束。除妄念惡業之垢。以期遊常住大安樂湼槃之境界。卽其一例。在西洋則於基督教見之。基督敎以爲人當圖靈性之完全。斥肉體之要求。以享受天國之樂。此又其一例也。

  卽在希臘古代之倫理思想。亦有禁慾主義存焉。畢達哥拉斯Pythagoras力持嚴正之戒律。力倡禁慾之說。犬儒學派the Cynics以福與德爲同一。謂人苟有德。卽無須別求幸福。排斥一切人世之快樂。至斯多噶派Stoics則此傾向達於其極。以理性制種種之情欲。期不爲快樂苦痛之所動。如此之狀態。謂之不動心。能到此境界者。謂之聖人。前乎此學派之柏拉圖Plato亦頗有此思想。至希臘思想界之末期。有新柏拉圖學派者出。以解脫爲衆德之源。以脫物質之繫縛。與神合一爲道德之極致。基督敎徒亦實行禁慾。當第二世紀之時。不婚不嫁之生活。爲人所重。至第四世紀而益甚。獨身淸貧。斷食遁世。遂至爲理想的生活必不可少之條件焉。

  至近世主張此主義者爲康德Kant。彼以爲理性者。吾人之本性也。此外之動物爲感情所統御。吾人則爲理性所統御。背理性而求快樂。於是乎有罪惡。抑壓欲望。服從理性。則一切之善之所由起也。人生之目的。在於服從理性之命令爲本務。而遂行本務而不爲欲望感情之所動。道德法者。理性之所命也。乃無上絕對者。吾人當完全服從之。如斯之主義。彼謂之嚴肅主義。

  宗敎上之禁慾主義。與上所言亦無大差。以殄滅情欲爲求救濟者所必不可少之事。此乃因厭棄現世。而以來世爲理想之故。此於佛敎印度敎之一派。猶太之愛瑟內斯派Essenes。埃及之退拉頗伊太派Therape-utae。歷山府之新柏拉圖派。可得見之。基督教亦有此思想。前旣言之矣。至其極端者。則不獨制慾而已。又進而以種種之方法。苦己之身體。所謂苦行者是也。

  今試略評之曰:人感情發動之時。往往不顧是非利害。缺思慮選擇之作用。時而逸出於常軌之外。此不可無以指導之。乃自然之數也。而指導之者。則爲理性禁慾主義。確認理性之價値。欲以之制感情之妄動。固不可駁難之。然偏重理性。過貶感情。以兩者爲不能相容。則誤甚矣。凡正當之行爲。無非以理性適度制御感情。以達一定之目的。欲達一定之目的。不可無兩者之共同活動。感情不免妄動。欲望亦時亂發。適度整理之以收相當之成功。而防止失望。此乃理性之作用也。感情雖有時引起不合理之欲望。爲使人屢犯罪惡之因。然亦與吾人之行動以活潑之氣。惡固由感情而起。善亦由感情而成。要在善於操縱感情而已。直以感情爲罪惡之根原。豈非過於早計耶。

  禁慾主義以理性抑壓感情。決不爲欲望若快樂之所動。此乃極反於人性之自然者也。快樂有高尙者。亦有劣下者。後者固當排斥。前者則毫無當排斥之理。此主義乃排一切之快樂不遺餘力。豈非徒失之峻嚴。而不適於實際耶。人惟爲快樂所左右。固爲不可。然知快樂要爲人生所不可少者。若自人生除去快樂。則其淡如水矣。所謂不動心者。固不可望之於一般世人。且感情欲望者。行爲之原動力也。無之則行爲不能成立。苟欲抑壓之。殄滅之。是使行爲不可能也。且不獨行爲不可能而已。自己亦遂全滅。自己旣滅。則其所尊重不措之理性。亦不得不同歸於滅。此豈非甚大之矛盾耶。

  照康德之思想。則以感情爲動機而遂行之。行爲無道德之價値。惟服從理性之命令爲本務。而遂行本務。則其行爲始有價値。是不達於實際之論也。如彼之所言。則見人陷意外之災。忽生憐憫之心。趨而救之。不足以爲道德。惟思救之爲己之本務。因往救之。始爲道德。此蓋誤也。果然。則自友愛之情而發之親交。自愛情而起家庭之和樂。自惻隱之心而生之慈善。自羞惡之心而生之自制。皆爲不道德矣。惟己所不欲。因其爲本務而勉強行之。獨爲純粹之道德。苟有好惡愛憎之情加之。卽爲不道德。世豈有如斯背理之事耶。有詩人西黎爾Schiller者。篤信康德之哲學者也。至其倫理學說則全反之。彼曰:吾人平日以友愛之情交友。然從康德之言。則此爲不合於道德。吾又奈之何哉。吾人之所得爲者。唯有一事而已。卽必嫌惡此友。但因其爲本務而交之是也。此乃所以合道德也。康德果有答之之辭否耶。

快樂主義 编辑

  快樂主義亦曰快樂說。快樂論。此主義以爲吾人之目的在於快樂。判斷行爲之時。當以快樂爲究竟之標準。當吾人判斷行爲之時。其動機如何。可置之不問。但問其結果能生快樂與否而已。行爲之價値。一由其增快樂與減苦痛而定。此諸快樂主義共通之點也。然快樂果爲如何者乎。於此一事。則諸說不能一致。有貴肉體上之快樂者。有貴精神上之快樂者。有以己一人之快樂爲目的者。有以社會公衆之快樂爲目的者。以公衆之快樂爲目的者之中。有特以他人之快樂爲主者。又有不別人我之輕重。以最多數之最大幸福(快樂)爲目的者。今略述之於左。

  快樂主義在古代希臘爲阿利斯替普斯Aristippus所倡。彼乃基列內派之一人也。(基列內派乃梭格拉第學派之一)彼以福與德爲同一。以福爲快樂。以快樂爲人生究竟之目的。以爲吾人自幼少之時。不識不知。自然爲快樂所吸引。旣一次得之。則欲復得之。而吾人之所最忌者。則苦痛也。其所謂快樂。乃一時之積極的快樂。而非謂脫除苦痛精神平和永久之快樂。彼曰:汝當樂現在。又曰:汝宜食。汝宜飮。汝宜樂。何則。汝明日將死也。可以窺彼思想之一斑。蓋彼專重積極的快樂。肉體的快樂也。

  伊壁鳩魯Epicurus益發達快樂主義。使成一有系統之學說。照彼之思想。則德行與學問皆因其爲得快樂之方法。故有價値。哲學亦然。快樂爲最上之善。苦痛乃最大之惡也。脫除苦痛而得之安靜的快樂。較滿足種種之需要而得之積極的快樂。遙爲高尙。肉體之所感。不過爲現在之快樂而已。至精神則能感過去現在未來三際之快樂。此精神的快樂。較肉體的快樂。所以更強。且更爲高尙也。無所不足安靜之狀態。乃吾人之理想境也。能達如斯之境界。則爲賢者。彼曰:吾人雖以快樂爲主要之善。然非指彼徒溺於酒色者之快樂也。吾人之所謂快樂者。在不使肉體受苦痛之累。不使精神受紛擾之困而已。又曰:予但有麵包與水。卽可與神競幸福。由此可知其甚重精神之快樂。從來粗淺之快樂主義,乃由之而醇化焉。至兌莫克利土斯Democritus。則益重精神的快樂。而斥肉體的快樂。以恬淡安靜爲主。且言其到達之方法在於磨練精神。

  至近世而快樂主義乃益發展。其分派益多。有以自己最大之快樂爲吾人一切行爲之目的者。爲英國霍布斯Hobbes。曼德威爾Mandeville。德國尼采Nictzsche等所倡。有以一般公衆之快樂爲道德之理想者。爲英國配列Paley。邊沁Bentham。彌爾Mill父子等所倡。前者謂之個人的快樂主義。利己的快樂主義。又謂之利己主義。後者謂之公衆的快樂主義。普汎的快樂主義。又謂之功利主義。法國之孔特Comte則倡利他主義。此亦公衆的快樂主義之一種也。又有以一般生物界之進化律適用於人事界之說明。以人類之進化爲行爲之標準者。謂助人類之進化之行爲生快樂而爲善。妨人類進化之行爲招苦痛而爲惡。謂之進化的快樂主義。又謂之進化的功利主義。乃英國斯賓塞爾Spencer。斯蒂芬Stephon等之所倡。上所言之三種快樂主義。以後將分別述之。

  今試略評之曰:求快避苦。乃一般動物之本能。吾人人類亦不能自外其例。若以道德爲不可戾於人性。則快樂之倫理的價値。決不可否定。彼唯理主義之見解。目中全無快樂。甚至以享受之爲罪惡。可謂全不顧人性者矣。自生理學上言之。又自心理學上言之。大抵催進吾人身心之機能之作用。常引起快感。防遏之者則使人感苦痛。自社會學上言之。大抵助吾人進步發達之作用常生快樂。阻止之者則常生苦痛。由是觀之。無論爲個人與爲社會之成員。當吾人發展之時。槪有快樂與之爲伴。吾人苟無快樂。則不可得而生存。若自吾人日夕之生活除去快樂。則人生將如何索摸耶。至高尙之精神的快樂。可以強吾人自信之念。助努力而慰失敗。於人格之完成。極爲切要。由此觀之。快樂之價値可以知之。快樂主義之根據亦得以窺之矣。

  雖然。快樂主義亦有其不可避之困難。快樂者。非有宜構主義設學說使人追求之之性質者也。唱快樂主義者。謂吾人一切行爲之目的在於快樂。其實不然。吾人非畢生專欲求快樂者。乃求滿足快樂以上之要求者也。吾人行爲之目的。常在於行爲之遂行(卽活動)。而不在快樂。快樂者充足一定之欲望之活動。進行如無滯之時及其活動完畢之時。所起之精神狀態也。一人之快樂。非必爲他人之快樂。一人之苦痛。非必爲他人之苦痛。故不能以快樂爲道德的理想。不能以之爲批評行爲之標準。且感情之性質動搖不定。以快樂爲目的而行動。則反不能得之。欲得快樂。不在於專心求之。而在於營快樂所由而生正當之活動。若此活動進行無滯。則快樂自然隨之。若以快樂爲目的。時時置之心中。則使人躁急。以當事不能履行一定之程序。遂至得與初所期望反對之結果。欲快樂而不得。反至以苦痛。終如此者。謂之快樂主義之逆理。且快樂乃不待敎而人思獲之者。儻偶誤一步。反足使人犯法律上並道德上之罪惡。故若構主義設學說曰:此人生之目的也。道德之理想也。則其結果正不難預料。有人謂快樂主義使人爲快樂之奴隸。誘人使陷溺於不義不德之深淵者。唱之者將何以自解焉。要之快樂乃心理的事實。非可以爲道德的理想也。

個人的快樂主義 编辑

  個人的快樂主義有種種有視自己之幸福與快樂爲同一者。有以其肉體的快樂爲主者。有以其精神的快樂爲主者。今試述霍布斯之說。彼以爲吾人有保存自己之本能。日圖己之安全。無有止息。有助於保存自己之活動。恆伴以快樂。而反對之之活動。則恆伴以苦痛。吾人生而有利己的性質。常渴望獲得己之快樂。卽利他之行爲亦無不歸於利己。吾人見他人之不幸而生憐憫之情。實因想像自己遇同一之不幸而生起之情景也。吾人組織社會。承認他人之權利而保護其生命。亦因欲得己之利益也。人之行道德。亦因其間接有助於保存自己。卽國家之成亦基於人之利己的性質。人若各以自己爲中心而行動。恣其爭奪呑噬。則難期生命財產之安全。以是互相結約。制限各自之欲望。組織國家立主權者。與之以絕對的權能使治國家。而各人則無條件的服從之。使遂行其意志。於是始可以得平和而保存自己法律。遂爲判斷行爲之標準矣。

  快樂固人生所不可少者。前旣言之矣。故個人的快樂主義亦非可一槪排斥者。雖然此主義亦大有可議。吾人有保存自己之本能。此事實也。有助於保存自己之活動。恆伴以快樂。而反對之之活動。則恆伴以苦痛。此亦事實也。然謂吾人生而有利己的性質。渴望獲得自己之快樂。此一偏之論也。吾人人類。其初本無自他差別之觀念。或爲本能若衝動之所刺激。而出於招自己之害之動作。及身心漸次發達。因有保存自己之必要。而利己心先起。利他心次之而生。如以前者先於後者之故。以前者爲生而具者。利他之行爲遂皆歸於利己。決不可謂爲公平之見解。方吾人救他人之困厄之時。果常想像同一之不幸。他日生起於我之情景乎。吾人利他之行爲。果皆因計較利害而起者乎。眞自同情愛情。乃至義俠心而發之行爲。有以證其不然也。如此之行爲。乃無我無私於己一身之保存。若利益若快樂。毫無所顧。專爲他人而遂行之者也。遇必要之時。或至捨己之生命而不悔。由是觀之。可知吾人生而爲利己的無論如何之行爲。其究竟之目的在於快樂之說之非矣。吾人之目的。乃一定之活動。而非快樂一定之活動。無滯進行。乃感快樂。快樂乃伴行爲而生者。非其目的也。吾人不可不認吾人之欲求。有快樂以上理想的要素之存在。

  古哲云人類自其天性。爲社會的動物。吾人決不堪爲孤獨之生活。必爲家族。爲村市。爲國家。以營共同之生活。此何故耶。以有利他心之故也。有犧牲自己之精神之故也。人類組織社會。承認他人之權利。組職國家以期生命財產之安全。非基於其利己的性質。實基於其利他的性質。若吾人果全爲利己的。則將爭奪呑噬。惟日不足制限各人之欲望。必爲其夢想之所不及。弱之肉。強之食。世將忽變爲修羅之巷矣。而事實不然。少少發達之人民。莫不組織國家。營共同之生活。其所以如此者。實由於有與論者所主張相反之事實之存也。利己心與利他心乃併行而存於吾人者也。前者基於保存自己之本能。後者基於血族關係與同類意識。吾人旣倂有兩者而獨揚利己心。不亦偏乎。今卽讓一步。謂吾人惟有利己心。利他之行爲皆歸於利己。然遂基之而構一主義。謂個人之快樂爲判斷行爲最終之標準。以享受快樂。排斥苦痛爲有德之行爲。非與人以辯護不道德之行爲之口實耶。吾人固有利他心。又有利己心。以自己爲中心而行動。時而排擠他人以充足己之慾望。遂至有不法不德之行爲。當此之時。欲辯護己之態度。乃曰:此倫理學說之所敎也。此道德家之所許也。此主義將何以難之。况更有以自己之肉體的快樂爲主者耶。

公衆的快樂主義 编辑

  公衆的快樂主義。一曰功利主義。又曰功利說。此主義以最大快樂爲判斷行爲之標準。最大快樂者。自快樂減去苦痛。殘餘之快樂之最大量之謂也。由享受快樂者爲自己或他人或社會或一般人類。而快樂主義生種種之區別。有標榜自己之最大快樂者。謂之個人的快樂主義。古代希臘之伊壁鳩魯。近世英國之霍布斯等所主張者是也。有以他人最大之快樂爲目的者。謂之利他主義。法國孔特之所倡者是也。以社會或一般人類或有情生類之最大快樂爲行爲之目的。則謂之公衆的快樂主義。在十九世紀之初期。英國配列、邊沁、彌爾等之所倡者是也。今略述邊沁與彌爾之學說於左。

  天使吾人立於宇宙中。二主權者之治下。二主權者何謂乎。快樂與苦痛是也。何事不可爲。何事不可不爲。無非以此二者爲標準。是邊沁之所宣言也。彼以生快樂之行爲爲善。生苦痛之行爲爲惡。道德不過爲享受快樂。回避苦痛之方法。人無不欲求快樂。是故道德的行爲不在於致己一身之快樂。而在於致社會公衆之快樂。人生究竟之目的。乃最多數之最大幸福也。旣以最多數之最大幸福爲行爲之目的。則不可無計量幸福(卽快樂)之標準。其標準有七:強弱、長短、確否、遲速、產力、純雜及人數是也。彼雖認快樂有分量上之差異。而不認其有性質上之差異。然快樂有性質上之差異。此不容疑之事實也。彌爾謂快樂不僅有分量上之差異。又有性質上之差異。精神的快樂較物質的快樂尤爲高尙。彼謂與其爲豚而滿足。不如爲人而不滿足。與其爲愚人而滿足。不如爲梭格拉第而不滿足。邊沁之見解。謂之分量的快樂主義。彌爾之見。解謂之性質的快樂主義。

  今試略評之曰:觀世間不法不德之行爲。恆自不顧他人或社會之利害。專圖一己之利益而起。美事善行。則恆自專圖他人若社會公衆之利益而成。如不可詐僞。不可竊盜。此道德上及法律上之要求也。此皆因保國家之秩序而生者也。曰正義。曰仁愛。亦皆因冀社會之平和。故以爲社會的德而尊重之。故道德的事實可由此主義說明之而無遺憾。且政治法律經濟一切社會政策之根柢。皆不外此主義之所主張。凡國家社會之事業。不可不以利用厚生爲的以圖人民之安寧。蓋倡此主義之人。如邊沁、彌爾。皆法律學者。而有經國濟民之志者也。

  雖然。此主義亦有種種之難點。個人的快樂主義。以各自之快樂爲行爲之目的。而以享受之爲道德。此固有不少之缺陷。此主義有所見於此。不欲反覆個人的快樂主義之誤謬。乃欲措自己之快樂而圖社會公衆之快樂。一見似眞得其當者。雖然。以人類爲渴望快樂者。因以舍自己之快樂圖公衆之快樂爲道德。是去個人的快樂主義不過數步而已。且此主義可謂爲巧智之個人的快樂主義。蓋己遂行道德的行爲。使公衆享受快樂。而己之快樂。則可待他人之畫策而享受之也。若有人問曰:吾人何爲不可不圖社會公衆之快樂乎。則倡此主義者必答之曰:事不出茲則不能獲己之快樂也。故道德的行爲在於措自己之安樂而圖社會公衆之快樂之見解。實含有不如此則不能獲己之快樂之思想。由是觀之。此主義陽爲普汎的。實爲個人的。外觀爲利他的。內實爲利己的。從而個人的快樂主義所受之非難。此主義亦不能辭之。

  快樂者。乃吾人之欲望無滯進行之時及其已經滿足之際所生之感情狀態也。其性質爲主觀的。一人之快樂。非必爲他人之快樂。欲望之對象因人而不同。卽在同一之人。亦因時與處而異。精神之活動如感情者。動搖無常。客觀的方法無論已。卽用主觀的方法。亦頗有難於硏究者。蓋快樂多變化。欲計量之而知其多寡。如以權衡知物之輕重。尺度知物之長短。豈可得耶。此主義雖欲以七標準計量之。然此決非可以計量者。例如快樂之強弱。有對於甲而生強快感而對於乙則生弱快感者。又將如何比較乎。如讀書一事。於好學者爲無上之快樂。而對於目不識丁者。則如風馬牛之不相及矣。又如快樂之長短。有某快樂在甲能長久持續。而在乙則易於消失者。其他各標準。皆不易於測定。要之快樂者。精神內面之事實。其性質爲主觀的。不能計量之。而定其最大量。從而所謂最大幸福者。不能以之爲行爲之標準。

  今更讓一步。卽云快樂可以計量。所謂最大幸福者可以測定。而其所謂最多數者。果有如何之範圍耶。謂一社會一國家之人民乎。抑謂全世界之人民乎。苟期事之公平。則必非謂前者而當謂後者。然世界廣大。有亞細亞人。有歐羅巴人。有亞美利加人。有澳大地亞人。案之統計東洋全體之人口。較之西洋全體之人口遙多。然則此主義果捨後者而爲前者希求最大之幸福乎。若最多數之語指全世界之人民。則不得不有如斯之結論。此猶橫而言之也。若縱而言之。則猶有說。所謂最多數者果僅指生存者乎。抑幷將來者亦包含之乎。旣云最多數。則不當僅指生存者。將來者亦不可不包含之。果然。則將達於無限之將來乎。抑將至何時爲止乎。此主義恐難於答此問也。况擴充之而指有苦樂之感受性之一切有情生類。則其困難倍加。由是觀之。所謂最多數之語。亦極曖昧。乃知此主義之究竟理想所謂最多數之最大幸福。其名似乎極美。其實乃全無意義也。

  又從此主義不僅當以快樂與快樂相比較而已。又當以快樂與苦痛。苦痛與苦痛相較。不然。則最多數之最大幸福一語。亦無意義。最大快樂者。自快樂減去苦痛。殘餘之快樂之最大量之謂也。快樂之不能計量多寡。前旣言之矣。况欲合快樂與苦痛。苦痛與苦痛而比較之耶。快樂與苦痛非如正數與負數相加相減而爲零。或生一定之賸餘者也。快樂與苦痛皆不僅有分量上之差異。又有性質上之差異。乃邊沁獨認前者而不認後者。雖然快苦兩者皆有性質上之差異。此不可爭之事實也。比較讀書之快樂與飮食之快樂。確不相等。書中之所論述。或爲學術。或爲宗敎。或爲道德。或爲藝術。雖有種種之不同。然皆可深動人心。引起高尙之興味。飮食則不過饜口腹之欲而已。慈善之快樂與風月之快樂。又自有異。若以某快樂之分量雖大。而因其性質劣下。故須捨去之而取他種快樂雖小而高尙者。則於快樂以外又設一定快樂之價値標準。快樂遂失其爲最終原理之價値。公衆的快樂主義遂至以崩壞終。故彌爾補邊沁之缺點。認快樂有性質上之差異。原欲致公衆的快樂於磐石之安。不知乃反以促其崩壞也。

進化論的快樂主義 编辑

  進化論的快樂主義。以行於生物界進化之原理。說明人類之道德。謂使吾人順應境遇。增進生命之行爲。恆生快樂。反對之之行爲。恆生苦痛。前者助吾人之進化而爲善。後者妨吾人之進化而爲惡。進化之思想在西洋其來甚遠。溯之上代。則有希臘之海拉苦來土斯氏Heraclitus之生成論。亞里士多德之運動論。在近世則有黑智兒Hegel之洛葛斯(Logos理之義)開展論。皆其顯著者也。應用之於動物之生活。而倡所謂進化論者。則英國之達爾文Darwin也。彼乃動物學者。專就動物之進化有所考察。後有言植物學上及地質學上之進化者。至斯賓塞爾。遂以進化之原理說明天地間一切之現象。其關於道德者。謂之進化論的快樂主義。今略述其梗槪。

  一切萬有。自不明確而進於明確。自不定著而進於定著。自同質而移於異質。謂之進化。此在生物界則爲增進生命之長及廣之義。卽以生命之增進爲目的。一般生物之進行之謂也。從此原則之生物存續發展。背此原則之生物退步死滅。吾人人類亦生物之一部。不能自外此例。人類皆具有生活之慾。欲滿足此慾。勢不能避生存競爭。欲獲勝於生存競爭者。不可不有一定之抵抗力。或由自己順應境遇。或使境遇順應自己。而因身心兩者有相互之關係之故。競爭而勝則伴以快樂。競爭而敗則伴以苦痛。生快樂之行爲。有益於進化而善。生苦痛之行爲。不利於進化而惡。行爲之道德的性質。由其所生之快苦而定。人生亦由享受多量之快樂與否而定其價値。人生究竟之目的。乃快樂也。然此乃究竟者。而非直接者。直接之目的。在於生命之增進。而生命之增進。恆伴以多大之快樂。在現在之社會。兩者非必一致。是由吾人尙在進化之途中之故。至理想的社會則爲人類進化之極。個人完全適應社會。無何等之強迫。無何等之苦痛。保存個人。同時又得保存社會。得享受純粹之快樂。使人得享受純粹之快樂之行爲。乃具十分明確定著及異質之諸條件而最爲進化者。謂之絕對的正當之行爲。理想的社會之法則。乃宜絕對的支配吾人者。論之之倫理學。謂之絕對的倫理學。吾人之行爲乃自下等生類單純之行爲次第進化者也。故欲明道德的行爲之眞相。不可不檢其自非道德的行爲發展而來之情態。是不可不自物理學生物學心理學社會學各方面而考察之。行爲之科學的硏究必如是始爲可能。吾人本務之觀念。乃自人類生活於社會之內。於其進化之途中。經驗種種形式之拘束而生者也。其中最有力者。爲對於政治的宗敎的及社會的制裁之恐怖。如斯之恐怖。喚起人拘束之感。使人犧牲現在。以爲將來。犧牲己利。以爲他人。遂生本務之觀念。故在今日吾人雖不待強迫。非畏責罰。但爲道德的感情之所動。自然遂行本務。然吾人之遠祖。則爲君主或僧侶之權威所抑壓。若怠於遂行本務。則不得不蒙責罰。感苦痛。對於責罰。若苦痛之恐怖遺傳及於吾人。教吾人今不感如此之壓迫。而遂行本務焉。

  斯賓塞爾欲以進化之原理說明一切道德的現象。至斯蒂芬乃廢行爲之物理學的及生物學的硏究。而置重於社會。彼以爲社會非如功利主義者之所思。單爲個人之集合。乃以個人爲要素之有機的團體也。從而社會非無生命而靜止不動者。乃有一定之生命之活動體也。社會之健全。不可不爲其成員之行爲直接之目的。圖社會之健全之行爲。致公衆之快樂。反對之之行爲。招公衆之苦痛。故人若以社會之健全爲行爲之目的而生活。則可得增進已之生命而享受快樂。道德的法則。乃社會組織之活力固有之條件。又其一部之表示也。

  今試略評之曰:直覺主義以爲吾人有一種之直覺力。可以立時判別邪正善惡。利己主義以各人自己之快樂爲行爲之目的。功利主義外觀爲普汎的。其實爲利己的。不過爲利己主義之變形。此等主義皆自個人之見地硏究道德者也。進化論的快樂主義則以如此之方法爲非科學的而排斥之。謂個人與社會爲有機的關係。自普汎的見地硏究道德。以破直覺利己兩主義之獨斷。而矯正功利主義之社會觀。是其不可沒之功也。利己主義功利主義皆以快樂爲有無上絕對之價値者。人當爲快樂而欲求快樂。此主義亦爲快樂主義之一種。其尊重快樂。自無待論。然其所以尊重之者。以其爲吾人人類進化發展之徵驗也。此爲此主義不可看過之一特色。直覺主義所謂良心之直覺力。與其所直覺之道德。皆一定不動者。例如儒敎之五常。佛敎之十善。基督敎之三德。皆爲道德的原理。而確乎不動者也。利己功利兩主義雖不主張道德之不動。然亦未敢明言道德之進化。獨此主義明言之。謂道德之進化與其餘一切之事物毫無所異。自種種之方面硏究道德之發展進步。此乃此主義至大之功績也。

  雖然此主義亦有種種之困難。曾生存與現生存一切之生物。乃自一種或二種之原生物而生者。此達爾文進化論之根本思想也。進化論之所敎。乃一般生物所以呈現實之狀態之過程。卽現有者之硏究。未嘗於現有者以上更進一步。斯賓塞爾謂進化不僅爲原理。又爲事實。此正論也。然倫理學乃論吾人之道德的理想者。乃將來之情態之硏究。當然者之硏究也。倫理學雖亦硏究過去與現實。然此非斯學本來之目的。斯學本來之目的。卽理想之硏究也。進化論的快樂主義轉現有之進化爲當然之理想。此決非倫理學之所許。進化者事實也。現實也。現實不得。卽爲理想進化者。進行之方法也。方法不得自爲目的。必關係於某目的。始有一定之意義。所謂進化者。果有意而行之耶。抑無意而行之耶。二者不可不居其一。若果無意行之。則無何等自覺之目的。惟有結果而已。此際無所謂道德。所不待言。若有意行之。則必有一定之目的。然此目的非進化。卻以進化爲方法。在道德界則謂之理想。此主義毫不思及於此。漫以進化爲目的爲理想。亦不思之甚矣。從此主義。則各人正善之行爲。非欲實現自覺的統一的自我。所構成之理想。非目的論的活動。而與寒暑之往來。禽獸之飛走毫無所異。要之此主義引下吾人之生活活動。使沒於自然的進行之中。可謂滅却人類之特色。此主義以快樂爲人生究竟之目的。此由於卑視人類。不知人爲有情生類。旣有覺感。又有理性也。注意攝生以圖身體之健全。乃道德上甚爲切要者。以節制爲對己之德而尊重之。乃人人之所首肯也。雖然以生命之增進爲普汎的行爲直接之目的。則有與道德上之要求不相容者。生命之增進固足使一般生物爲生存競爭之勝者。而爲所以進化之由。然欲構一學說而推奬之。道德上果宜許之與否。不能無疑。何則。吾人與他動物同有增進生命之本能。好就快而避苦。若任斯本能自然活動。則將達於強盛。或至敢爲汚行。甚至招一身之破滅。故不可不以理性適當制御之。雖謂道德之過半成於各自本能之制限。亦無不可。故吾人生理上之要求。與道德上之要求。非必一致。有於生理上極有害而於道德上有甚大之價値者。如捨生取義。殺身成仁是也。吾人見道德之內有破壞生命犧牲一身之行爲之存。從標榜生命之增進之主義。則自高潔之動機。而發之自己犧牲。不可得而說明之也。

  旣言進化則不可不豫想爲進化者之生存。有生存斯有競爭。所謂生存競爭者。乃生物因欲保存自己。發展自己。而拒斥他生物之謂也。(其中亦有無意識者。)此際惟力有絕對的價値。引起優勝劣敗之悲劇。致生弱肉強食之慘事。其間進化者。惟優強者而已。至弱劣者。則不免於退步絕滅。故不可言道德。自生存競爭而生。卻因欲自此悲劇之中救濟人類。而道德以起。法律以興。曰正義。曰眞實。曰仁愛。一切對他之本務。無非所以防止生存競爭之亂。發吾人若全生存於生存競爭之原理之下。則不得不謂爲人類之一大恥辱。由是觀之。此主義若欲說明道德的事實。則當變更生存競爭之意義。不 然則不得不自白道德之終不能由生存競爭而導出。然由前之說。則生存競爭之槪念。前後互相矛盾。由後之說。則此主義之本領遂終歸於破滅。於是此主義遂陷於進退維谷之境矣。。

  斯賓塞爾所謂理想的社會。亦大有可議之餘地。此社會果爲如何之社會耶。彼以爲在如此之社會。人類達進化之頂點。完全順應社會。無強迫。無苦痛。得享受純粹之快樂。雖然。此主義所主張之中。果於何處可發見生此結論之前提乎。此主義以快樂爲人生究竟之目的。以生命之增進爲行爲直接之目的。吾人於一方面爲感覺的。於他方面又爲理性的。爲感覺的生類之吾人。固喜快樂。愛生命之增進。爲理性的生類之吾人。有快樂以上生命以上之欲求對象。世有視死如歸者。卽爲此也。有以鼎鑊爲甘如飴者。卽爲此也。然則此主義所言之理想的社會。或爲感覺的生類之理想境。決非理性的生類之安宅。感覺的快樂。固可由是而得享受之。至高尙精神之悅樂。則不能獲之也。然則如何而得享受純粹之快樂耶。假令讓數步。謂可有如此之理想的社會。然如此之社會向於吾人之道德生活無何等之效。從而其所謂絕對的倫理學。亦不足尊重。何則。其行爲全正毫無不法不德之行者。是全與現存之人類異其性格。容之之社會。亦與吾人之所棲息者異其組織。倣如此個人之性格。效如此社會之組織。於今日殆不可能也。旣爲現時之個人有殊別之身心處。現時之社會不能免自然及人爲之壓迫。如此之社會。決不能實現。然則此主義所言理想的社會之價値。亦不難察之矣。

  此主義謂吾人今日所有本務之觀念。乃吾人之遠祖所受政治的宗敎的社會的制裁之恐怖之結果。而遺傳之於吾人者。似全不顧其內的原因。果如此主張。則不得不到達奇怪之歸結。毫無智識不知本務爲何物者。或常取人之所以爲本務者而遂行之。然通達事理之人。旣知本務之由來。則將覺從來忠於本務之愚而不復行之矣。何則。彼知本務之原因。不存於各自之內界。全由君主僧侶之所抑壓而使然也。故此主義雖可說明人類發達之初期強者支配弱者之情態。不足以說明道德之起源。幷不足以說明發達之人民之道德也。本務之觀念之發達。或可得說明之。本務之觀念之由來。不得說明之也。此主義乃全未著目於本務之內存的價値者也。使人理解此主義。反有使人怠於本務之虞。不如不理解之爲愈也。欲使人不理解之。則不如勿言之。夫主張一學說而至於不可言說。豈非極可怪詫之事耶。

  今請再取斯蒂芬所謂社會之健全者而一思之。社會之健全。果有如何之意義耶。謂社會之各級。恰如個人身體之各部。有統一。有聯絡。各全其職能乎。果然。則其任務如何。其能全之與否又如何而知之。人雖目社會爲有機的團體。然社會尙未能如個人之身體有十全之組織也。或以社會之健全爲社會最能自保存。與他社會競爭而常能制勝之義乎。若然。則如此之社會。可使生於其中者。增進其生命而享受快樂乎。凡欲圖社會之存續與發達。必嚴兵備。課重稅。遇必要之時。與他國開戰。於財力與人命皆不可不忍受重大之損害。干戈旣動。勝負未明。斯時將卒之辛酸。人民之憂苦。有不可名狀者。由是觀之。所謂社會之健全。其意義不明瞭。假使其義甚明。亦非必增進其成員之生命而致其快樂。且縱令再讓一步一排。如此之疑懼。此果可爲吾人行爲直接之目的耶。吾人行爲直接之目的。決非如斯空漠者。不可不更爲具體的。此吾人所不憚斷言也。

自我實現主義 编辑

  充實自我具有發達的可能性。謂之實現自我。以實現自我爲吾人行爲之最高目的。謂之自我實現主義。

  自我實現之思想。夙爲希臘古代學者之所懷抱。如亞里士多德以人類理性的靈魂之實現爲最高善。其尤著者也。在近世則德國之康德。菲希特。黑智兒等亦皆有此見解。黑智兒及其學徒則此傾向特甚。實使用此自我實現之文字。而以此文字爲常用之術語者。則爲新黑智兒派。黑智兒以爲精神於性質上本宜爲意識的。乃現而爲無意識的自然者。恰如高貴之人自甘爲卑賤之身者然。雖然。此乃爲人類之意識的顯現之故而已。爲人類實現自己之故而已。英國布拉德勒(Bra-(llcy)曰:汝宜爲人格。非單爲一己之自我也。汝宜實現眞自我。又曰:汝宜實現自我之全體。以爲無限之全體之自識的成員。至格林(Green)乃巧融合古今有數之惟心論的倫理學說之長處。大成自我實現主義。今略述格林之見解。

  世界之本體乃永遠之精神也。永遠完全之精神也。具自識之大精神也。一切萬有乃其顯現。爲自識的人格之人類則其再現也。以外之動物。不有自識。惟人類有之。能自覺自己之爲何。人類之特色。在於自識。其一面爲自然的。他面則精神的也。從而其目的其活動。不能單以自然法說明之。道德者。出於吾人內界之要求。詳言之。則出於描寫比現實更優之情態。而欲到達之之要求也。吾人行爲之目的。乃善也。眞善(卽道德的善)非充足動物的有機體之需要。之謂眞善非快樂。快樂乃一時的。不足爲吾人究竟之目的。爲究竟之目的者。不可不爲恆久的。如此之目的。謂之理想的自我之實現。此乃各人完全充實天賦之能力之義也。此吾人所以非必平生常向快樂。而往往不辭苦痛也。人達於此境地。則得自己充足而感快樂。雖然。如此之情態。難於細述。因吾人尙在發達之途中。各自之能力尙未完全實現。發達的可能性。尙未十分充實。故不能明也。此乃世界之大精神。經人類之動物的有機體於有限之時間空間之內。顯現自己之故。然吾人雖不完全。而日日自我實現理想之觀念。驅吾人使向之而努力。其髣髴則於旣成之社會制度可得窺之。此固非絕對完全者。然有支配吾人之力。乃指示道德的理想之方面者也。然則吾人欲實現自我。果如何而可能耶。曰:此不可不於社會的生活之下完成個人之人格。措社會無個人離個人。無社會自我之實現外。於社會則不可期之。此無論何人所以不可不顧自己。同時又不可不顧社會也。故自我之實現。可謂於個人之人格成就之。亦可謂於社會成就之。吾人之目的。爲個人善。同時又爲社會善。自個人之方面言之。道德的善乃自我實現。自社會之方面言之。乃社會實現也。如斯漸次實現之自我。於永遠之大精神中。旣已實現而存在。然在人類之社會。則其實現當在極遼遠之將來。且假令自我完全實現。各得自己充足。亦非必惟有快樂而毫無苦痛。何則。世界之構造。或永遠要求吾人之獻身的行爲。亦未可知。此所以不能如快樂主義之所言。以快樂爲行爲最高之目的也。宜爲行爲最高之目的者。乃貫通快苦二者。自我之完全實現也。

  如上所言。人生究竟之目的。在於實現自我於社會的生活之下。以完成人格。然則其所謂自我者。果爲如何者耶。自我者種種欲望之系統之謂也。一般之動物皆被促於生活上之需要。而營偶然的動作。人類不然。先以自識認。使該需要充足一定之對象。而圖獲得之。謂之欲望。自我者。乃如此之欲望爲合理的意志所統一。而爲一有機的全體者也。乃感情欲望及思想結合而成之性格也。欲望之目的。不在於快樂。而在於認一定之事物而趨向之。由之以實現自我之理想也。約而言之。則全自我之善。乃欲望之目的也。故特殊欲望正當之充足。卽所以充足欲望之全體(卽自我)。唯有宜注意者。卽不可專務一欲望之充足。而毫不顧其他之欲望是也。專務一欲望之充足。而妨欲望之系統調和的活動。則謂之惡。充足欲望之全系統。調和的活動。乃所以使吾人實現自我者。乃各自之道德的生活之要件也。

  今試略評之曰:從來英國之思潮。多爲經驗論。快樂論此主義獨出於惟心論。惟理論之學說。頗爲異數。不失爲英國思想界之大異彩。自然的倫理主義之硏究道德也。視人類與動物爲同原。康德所尊重人格之價値。遂至失墜。此主義乃自然的倫理主義之反動。以人類爲自識的生類復大高其價値。其所取之方法。與康德同。乃先天法也。以永遠之精神爲世界之本體。吾人自識的生類。則爲其再現。以尊嚴吾人之生活。其學相頗峻嚴。有使人坐聞康德其人之學說之思焉。其稱爲新康德學派。洵不誣也。

  此主義謂吾人之活動。單以自然法不能說明之。道德之原因不存於行爲者以外。而出於其內界之要求。吾人究竟之目的。不在於一時之快樂。而在於理想的自我之實現。吾人欲以是爲道德之眞。說明快樂主義以快樂爲行爲之目的。人之價値由其所享受快樂之分量而定。雖然。是不足說明吾人道德的生活之實際。吾人非常自覺己之快樂而行動者。要而言之。吾人行爲之目的在於活動。活動無滯進行。其結果爲快樂。彼舍命不渝崇高之行爲。以快樂主義終不能說明之。何則。如此之行爲對於以快樂爲目的者。實過於偉大。唯因純潔之一念。欲止而不能止也。此蓋所以實現自我。此主義之所易於說明也。

  從此主義。則自我者乃欲望爲合理的意志所統一而成。一有機的全體者也。此亦此主義優於他倫理主義之處也。克己主義以欲望爲罪惡之根源。必斷滅之。而道德始成。雖然此誤也。吾人之欲望。其自身無何等道德的價値。惟專圖特殊欲望之滿足而不顧其他。以妨欲望之全系統(卽性格)完全之活動。於是乎有罪惡人。必有欲望。始有生活。人生者。欲望充足之進行也。若欲無欲望無活動。則於生時不可期。惟於死時始可望。依道德之法則調整統御種種之欲望。於是乎有道德從來之倫理主義。其心理學的根據。槪不堅固。快樂主義以感情爲自我。克己主義以理性爲自我。皆視吾人自我之一面爲其全體。然此主義以自我爲欲望之全系統。感情理性悉包含之。以全自我調和的活動爲道德的生活之要件。能脫快樂主義之弊。又不陷於克己主義之弊。較爲得其中正。此乃此主義所以得多數學者之同情也。

  至此主義之短處則亦有之。其所謂自我之實現。不免有失於空漠之嫌。何則。彼以爲實現自我者。廣自己之智識。結合雜多之現象而統一之之謂也。又曰實現自我者。類似乎神之進步也。或曰實現自我者。永遠之心意。經吾人而再現之謂也。吾人自如斯之說明。殆不能知何事。又問如何而得知自我之實現耶。彼以爲宜觀過去人類之諸制度。因此皆不外於人類能力之實現也。雖然過去之諸制度雖可證人類之善之追求。同時亦可證人類之惡之追求。使人追求惡之意念。亦要求自己能力之實現。故人類之制度。一方固由區別自我而統一之之自我之意志而發達。他方又由欲求快樂避去苦痛之衝動而進步。由是觀之。徒觀過去之制度。不能解自我實現之眞意義。

  此主義以爲世界之本體之自識的大精神。爲永遠。爲完全。爲神聖。各自之精神則爲其再現。吾人所以不能詳述其可到達之道德的極致者。實因此大精神經人類之動物的有機體於有限之時間空間之內實現自己之故。最終之理想雖夙現實於此大精神中而存在。然吾人之現實之也。當在極遠之將來。由是思之。人類之道德乃此大精神之所以自現。吾人人類不過爲此大精神之運搬器。小我不過爲大我實現自我之機關。大我目的也。小我手段也。雖然此決非吾人之所能堪。世界固爲一大實在。吾人人類亦儼然之實在也。人類固爲世界之一部。有一定之意義。然人類爲自主的自定的生類。又有自己特有之價値。世界對於人類雖有多大之力。吾人之努力亦可貢獻於世界之發達。由是觀之。以人類爲世界開展自己完成自己之手段。不能免偏重世界輕視人類之譏議也。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