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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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 第六卦
- 訟
- 易經:
- 訟:有孚,窒,惕,中吉,終凶。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
-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
- 九二:不克訟,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无眚。
- 六三:食舊德,貞厲,終吉。或從王事,无成。
- 九四:不克訟,復即命渝,安貞吉。
- 九五:訟,元吉。
- 上九: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
- 彖曰:
- 訟,上剛下險,險而健,訟。訟,有孚,窒,惕,中吉,剛來而得中也。終凶,訟不可成也。利見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淵也。
- 象曰:
- 天與水違行,訟;君子以作事謀始。
- 不永所事,訟不可長也。雖小有言,其辯明也。
- 不克訟,歸逋竄也。自下訟上,患至掇也。
- 食舊德,從上吉也。
- 復即命渝,安貞,不失也。
- 訟,元吉,以中正也。
- 以訟受服,亦不足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