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張說修國史詔

命張說修國史詔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28

肇有書契,是興簡冊,所以彰乎得失,示以勸懲。非夫詳而有體,辨而不華,含陽秋之蘊,總墳誥之賾,豈能光我司典,崇其立言。右羽林軍將軍攝御史大夫權檢校并州大都督府長史持節天兵軍節度大使燕國公張說,多識前誌,學於舊史,文成微婉,詞潤金石。諒可以昭振風雅,光揚軌訓,可兼修國史,仍齎史本就并州修撰。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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