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第5号)
← | 咸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第4号) | 咸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5号 2020年1月25日 发布机关:咸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
咸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第6号) |
原文地址:咸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5号) |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的规定》,决定对市区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实行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对京珠高速(G4)咸宁北、咸宁南收费站,蕲嘉高速(S78)向阳湖、张公、双溪收费站,咸通高速(S33)咸宁东、马桥、桂花收费站实行物理隔离封闭管理,禁止车辆通行(应急、救灾、物资车辆除外)。
本通告自2020年1月25日18:00 时起施行,终止时间另行通知。
恳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积极配合!
咸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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