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忠富反革命案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唐忠富反革命案

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

起诉书
长检诉字(1982)28号

本作品收錄於《历史的审判

被告人唐忠富,男,现年四十八岁,河南省临汝县人,汉族,初小文化,一九四八年一月参加工作,曾任中南运输公司通讯员,长沙曙光电子管厂工人。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曾任中共湖南省委常委、省革委会常委、省总工会主任、曙光电子管厂党委副书记。中共第九届、十届中央委员。

被告人唐忠富因阴谋颠覆政府一案,于一九八二年二月二十四日被依法逮捕。经湖南省公安厅侦查终结,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一九八二年四月二十四日移交我院起诉。

现审查查明,被告人唐忠富犯有下列罪行:

一、阴谋篡夺我省党政领导权

(一)一九七四年二月,唐忠富从北京回来后,向同伙大肆宣扬王洪文《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问题》的讲话,叫嚷“这次到北京把头上的角磨尖了,而且还淬了火,回湖南要摆它几下”。“要依靠头上长角、身上长刺的造反派,同走资派作斗争。”同时,唐忠富与胡勇、雷志忠等人在湖南宾馆策划,由雷志忠负责组织写作班子,编写了《为革命造反派辩护》的反动传单,以“唐勇忠”名义铅印散发了六千份。诬蔑抵制他们阴谋活动的领导干部是“敌人、叛徒、特务,死不改悔的走资派、资产阶级右派。”狂叫要“把他们的权再夺回来。即算‘解放’了,也要再打倒,要给他们戴上死不改悔的走资派或资产阶级右派的帽子”。

(二)一九七四年二月,唐忠富与胡勇、张厚等人在湖南宾馆策划进省委常委班子的名单,密谋唐忠富、章伯森当省委书记,胡勇、张厚、孙云英等为省委常委。同年三月,唐忠富还叫嚣:关键要解决省委领导班子问题,“要解决亮相干部和造反派掌权问题。”同年六月,唐忠富与胡勇、雷志忠策划,要陈大为对省委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和省计委、工交办、农村办、财贸办及大部分局的领导干部进行摸底排队,区分造反派和非造反派,为他们一伙篡夺我省党政领导权作组织准备。

(三)一九七六年三月,唐忠富在北京听了江青在十二省(市)、自治区负责人会上诬陷一大批领导干部的讲话,回湖南后大肆传播,并说:“我这回心中有数了。”一再表示学习江青“做过河卒子,死不回头”。随后,唐忠富与胡勇、叶卫东、雷志忠等人策划,借省、市总工会的名义,于五月二十五日和六月四日,强行在省委机关大院内召开了有邵阳等地、市来人参加的所谓“促转弯子”万人大会,在他们发表的公开信和所谓批判发言中,诬陷省委领导干部“走的是复辟资本主义的道路,干的是翻案算账的罪恶勾当”,“拼凑翻案复辟势力,组织还乡团”,“把无产阶级专政工具,变成对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狂叫要同省委负责人“坚决斗争到底”。“六.四”大会后,并组织了二百三十辆汽车上街,进行反动宣传。他们还策划十月十一日再在省委大院召开类似的大会。因“四人帮”被粉碎,阴谋才未得逞。唐忠富还煽动来参加“六.四”大会的一些地、市帮派头目与各级党委“对着干”。并说:“你们要根据本地区情况大胆斗”,“把顽固分子的威风打下去”。在唐忠富等人的煽动下,致使邵阳、衡阳、黔阳等一些地区不断发生抢夺公章、冲击党委、围攻揪斗领导干部等事件。

(四)积极追随江青反革命集团,诬陷省委负责人,一九七六年三月,鲁瑛在王洪文、姚文元的指使下,派《人民日报》记者部主任李千峰到湖南,收集诬陷重新出来工作的领导干部的材料。三月二十二日,唐忠富向李千峰积极提供情况,诬陷湖南右倾翻案风严重,“执行邓的东西”,“整班子,批派性”把“新干部”搞下去了,并要李千峰写信给鲁瑛,要求鲁瑛转递诬陷省委负责人的材料。随后,唐忠富与胡勇、雷志忠、许新宝四人联名写诬告信,寄给鲁瑛,信中诬陷省委负责人“大量散布政治谣言,攻击和分裂以毛主席为首的党中央,甚至把谣言直接造到毛主席的头上”。“把矛头指向毛主席为首的党中央,指向毛主席革命路线,指向革命群众”。

六月中旬,唐忠富与胡勇策划,指派刘正良等三人去北京直接找全国总工会筹备组负责人金祖敏,由金祖敏把他们编造的《右倾翻案风在湖南的具体表现》等材料转给了“四人帮”在清华大学的活动据点的迟群,诬陷省委领导干部是“党内不肯改悔的走资派”,“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正在窥测方向”,“从失败中研究对付的策略和手法”。

(五)一九七六年四月二十一日,唐忠富与胡勇、叶卫东,雷志忠等人在长沙市总工会策划,阴谋逼迫省委召开省革委全会,解决所谓“组织路线问题”。五月三日,唐忠富与叶卫等人在省总工会部署,确定由叶卫东和雷志忠带领当时的部分省革委委员,找省委领导干部纠缠。唐忠富煽动说: “要斗字当头,撕下脸皮”,“下定决心,解决组织路线”,“要行使权力”,“你们去找省委,我在省委内配合你们”,“只有内外配合起来了,斗争才有力量”。五月五日和十二日,叶卫东和雷志忠即带领一些人,两次冲击省委,围攻省委领导干部,扬言如果不答应在五月二十日以前召开全会,就不出省委机关。由于省委坚决反对,其阴谋未逞。

(六)一九七六年六月底、七月初,唐忠富与雷志忠等人在长沙市总工会策划,要叶卫东等人召开省市机关干部座谈会,搜集打倒省委主要领导干部的材料,唐忠富对刘正良、焦佩伟等人说:“把张平化的问题搞一个系统材料,用评他讲话的形式向群众公开”,文章要“按打倒的调子写”。在唐的授意下,先后写出了五篇“评张平化六.二一讲话”,已铅印散发了“一评”。这些反动文章诬陷我省党政军领导干部张平化、张立宪、万达、于明涛等人为“党内走资派”,“蓄谋制造反革命政治事件”,“煽动复辟派反扑”,“其实质就是复辟派专了革命派的政,右派专左派的政,资产阶级专无产阶级的政”,“犯下了新的罪行”。

七月二十四日,唐忠富窜到长沙市委、市革委扩大会议上,揭所谓张平化的老底,说:“张平化在各个关键时刻,都与毛主席的路线唱对台戏,我们要下决心同他斗争到底。”并赌咒发誓“不打倒张平化我不姓唐”。

(七)一九七六年七月二十六日,唐忠富亲自率领雷志忠、胡求生等七人,窜到北京,进行阴谋活动。唐忠富多次对同去的人说:“这次来北京的目的,就是要打倒张平化”,“解决湖南的领导班子问题”。“让张平化主持湖南工作是不行的,对张平化就是要打倒,打不倒也要赶跑。”唐忠富在准备的所谓“汇报提纲”中,诬陷省委及其负责人“顽固对抗毛主席的革命路线”,“执行修正主义组织路线”,“支持纵容打砸抢”,“大造反革命舆论”。同时,唐忠富还指使胡勇、张厚等人在湖南大乱,说:“你们在家闹得越大,我就在这里越坐得住。”

八月中旬,胡勇派陈克昌去北京同唐忠富密谋在长沙市建立一支由他们控制的武装力量,唐忠富说:“关键是民兵指挥部的领导权”。“去年把我们的人赶出未了,现在可以把赶出来的人再组织起来开进去,把领导权夺过来。”唐忠富为此写了信给张厚和胡勇。八月二十三日上午,朱香桂在胡勇的指使下,组织一百多人,冲进长沙市民兵指挥部,强占办公室,封了文件箱、武器、装备仓库,抢夺公章六颗,发表“严正声明”,宣布夺权。

(八)江青反革命集团被粉碎后,唐忠富与胡勇、张厚、雷志忠、胡求生等人于十月十四日在长沙汽车电器厂开会,分析形势,研究对策,唐忠富攻击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是“右派政变”,会上策划了“要分别找一些头头通气,要捆紧把子。”还议论过准备“上山打游击”。会后,唐忠富找叶卫东秘密串连,告知了会议的内容。

二、策划指挥镇压群众

(九)一九七六年七月十九日,邵阳一些群众来省上访,在长沙街头写了“打倒工团主义”, “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等标语,唐忠富诬为“天安门反革命事件”。并与张厚、雷志忠策划调了民兵把邵阳上访群众围在省委大院,当晚,省委负责人亲自找唐忠富做工作,明确表示:人不能抓,民兵不能调,问题由省委处理。唐忠富对抗省委指示,二十日清晨,又伙同张厚增调了民兵共达一千多人。唐忠富气势汹汹地说:“省委不抓我抓,大不了我这个中央委员不当了。”随后唐忠富与张厚、雷志忠亲自部署指挥,制造了打伤二十一人(其中重伤三人)的流血事件。

综上所述,被告人唐忠富乘“文化大革命”之机,阴谋篡夺我省党政领导权,诬陷我省党政领导干部,镇压群众,妄图颠覆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使我省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了严重损失,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和第一百三十八条,犯有颠覆政府罪、反革命伤人罪、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诬告陷害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特向你院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检察员 钟时霞 陈贤吉 刘海涛

一九八二年五月三日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82)刑一字第26号

公诉人: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检察阮检察员钟时霞、陈贤吉、刘海涛。

被告人:唐忠富,男,现年四十八岁,河南省临汝县人,汉族,初中文化,原任中共湖南省委常委,省革委会常委,省总工会主任,曙光电子管厂党委副书记,中共第九届、十届中央委员。现在押。

辩护人:长沙市法律顾问处律师马友山。

被告人唐忠富因阴谋颠覆政府一案,由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一九八二年五月二十四日至二十七日依法进行了公开审理。现查明:

被告人唐忠富,积极追随江青反革命集团,阴谋颠覆政府,篡夺我省党政领导权。一九七四年二月,唐忠富从北京回来后,大肆宣扬王洪文《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问题》的反动讲话,叫嚷“这次到北京把头上的角磨尖了,而且还淬了火,回湖南要摆它几下”。同时,积极与胡勇、雷志忠等人策划,组织写作班子,以“唐勇忠”的笔名,编写《为革命造反派辩护》的反动传单,铅印散发。把抵制他们阴谋活动的领导干部和群众诬蔑为“叛徒、特务、死不改悔的走资派”,为篡夺我省党政领导权,大造反革命舆论。

同年二月,唐忠富与胡勇、张厚等人在湖南宾馆策划进省委常委班子的名单,图谋由唐忠富、章伯森当省委书记,胡勇、张厚、孙云英为省委常委。

同年六月,唐忠富与胡勇、雷志忠策划,对省委、省革委大部分局以上领导干部进行摸底排队,为阴谋篡夺我省党政领导权作组织准备。

一九七六年三月,唐忠富在北京,听了江青在十二省(市)、自治区负责人会上的反动讲话后,回湖南大肆传播,一再表示学习江青“做过河的卒子,死不回头”。同年四月底五月初唐忠富伙同胡勇、叶卫东、雷志忠等人策划,逼迫省委召开省革委全会。唐忠富煽动说:“要斗字当头”,“下定决心解决组织路线”,“我在省委内配合你们”。确定由叶卫东带领部分省革委委员两次冲击省委机关,围攻省委领导干部。五月二十五日和六月四日,唐忠富与胡勇、叶卫东等人,强行在省委机关院内召开万人大会。组织二百三十辆汽车游行,进行反动宣传,狂叫要同省委负责人“坚决斗争到底”,“搞得张平化休想在湖南找到任何安定的绿洲”。唐忠富还煽动来参加大会的一些地、市帮派头目与各级党委“对着干”,“要根据本地区情况大胆斗”,在唐忠富等人煽动下,致使邵阳、衡阳、黔阳等地区不断发生冲击党委、抢夺公章、围攻揪斗领导干部等事件。唐忠富等人还准备十月十一日再去省委大院召开大会,妄图把省委搞瘫痪,乱中夺权

一九七六年三月,唐忠富向王洪文、姚文元授意派出收集诬陷领导干部材料的《人民日报》记者李千锋,提供诬陷省委领导人的材料。随后,唐忠富与胡勇、雷志忠、许新宝四人联名写诬告湖南省委领导干部的信寄给鲁瑛。唐忠富惟恐阴谋不能得逞,又与胡勇策划,派人直接到北京找金祖敏,由金祖敏把他们编造的“右倾翻案风在湖南的具体表现”等诬陷材料,转给“四人帮”在清华大学的活动据点迟群处。诬陷省委领导干部是“党内不肯改悔的走资派”,“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大量散布政治谣言,攻击和分裂以毛主席为首的党中央”。

一九七六年六月底,唐忠富与雷志忠等人在长沙市总工会策划,召开省、市机关干部座谈会收集打倒省委主要领导干部的材料。唐忠富说:“把张平化的问题搞一个系统材料,按打倒的调子写”。在唐的授意下,先后写了五篇“评张平化六·二一讲话”,攻击诬陷张平化等党政军领导干部为“党内走资派”,“蓄谋制造反革命政治事件”,“煽动复辟派反扑”。

七月二十四日,唐忠富在长沙市委、市革委扩大会上,赌咒发誓“不打倒张平化我不姓唐”。

七月二十六日,唐忠富率领雷志忠、胡求生等七人,窜到北京进行阴谋活动,在研究汇报提纲时,唐忠富说:“这次来北京的目的,就是要打倒张平化”,“解决湖南的领导班子问题”。为了上下配合,唐忠富还指使胡勇、张厚等人大乱湖南,对中央施加压力,把省委搞瘫痪。

八月中旬,胡勇派人去北京同唐忠富密谋在长沙建立一支由他们控制的武装,唐忠富指使说: “关键是民兵指挥部的领导权”,“要把领导权夺过来”。胡勇根据唐忠富的授意,指使朱香桂组织一百多人,于八月二十三日冲进长沙市民兵指挥部,强占办公室,封了武器装备仓库,抢夺公章,发表声明,夺了民兵指挥部的权。

同年十月十四日,唐忠富得知江青反革命集团被粉碎即与胡勇等人开会,分析形势,研究对策。唐忠富攻击诬蔑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为“右派政变”,策划“要分别找一些头头串连通气,捆紧把子”,妄图负隅顽抗。

被告人唐忠富策划指挥镇压群众,造成流血事件。一九七六年七月十九日,邵阳上访群众在长沙街头写了“打倒工团主义”,“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等标语。唐忠富诬蔑为“反革命事件”,不听省委劝阻,伙同张厚私调民兵围攻,并气势汹汹地说:“省委不抓我抓,大不了我这个中央委员不当了。”二十日,又与张厚增调民兵共达一千多人,亲自部署指挥,围攻邵阳上访群众,造成了打伤二十一人,其中重伤三人的严重后果。

被告人唐忠富的上述罪行,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实。被告人唐忠富被逮捕后,尚能交代自己的罪行,有悔改的表现。

本庭确认,被告人唐忠富乘“文化大革命”动乱之机,积极追随江青反革命集团,制造反革命舆论,诬陷我省党政领导干部,阴谋篡夺我省党政领导权,指挥镇压群众,制造流血事件,妄图颠覆我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犯有阴谋颠覆政府罪和反革命伤人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条、第九十二条、第一百零一条、第五十二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判处被告人唐忠富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羁押的日期,以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审判长 杨德良

人民陪审员 盖杰

人民陪审员 朱友东

一九八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黄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