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支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做好项目库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支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做好项目库工作的通知
商办服贸函[2019]8号
2019年1月7日
发布机关:商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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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关于支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做好项目库工作的通知

商办服贸函[201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和财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办公厅(室),有关国家级行业协会,招商局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推进贸易强国建设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大力发展服务贸易的精神,将发展服务贸易作为扩大开放、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着力点,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商务部和招商局集团共同发起设立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以下简称服贸基金)。根据《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设立工作方案》关于建立项目信息征集协调机制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贸基金相关情况

服贸基金是外经贸领域的第一支国家级政府投资基金,按照财政出资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市场方式运作、专业机构管理的原则运营,旨在拓宽融资渠道,扶持服务贸易企业发展壮大。

(一)基金规模。

服贸基金总规模300亿元人民币(币种下同),分三期募集。首期基金规模100.08亿元,目前已完成首期资金的认缴工作,并开始投资运营。

(二)运作模式。

服贸基金按照“母基金参股子基金+母基金直投项目”方式运作。一是增资和新设投资于服务贸易相关领域的私募投资基金;二是安排部分资金用于直接投资符合一定条件的服务贸易企业。

(三)投资领域。

服贸基金及其子基金投资的企业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符合商务部等部门制定的《服务出口重点领域指导目录》列明的重点领域;

2.符合商务部等部门制定的《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列明的重点领域;

3.列入《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的服务贸易企业;

4.商务部等部门文件中明确的服务贸易发展的其他重点领域。

(四)投资决策及运营管理。

招商局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服贸基金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服贸基金,对潜在投资项目进行调查、分析、筛选、评估,由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决会)进行投资决策。服贸基金管理机构设立项目库(https://FMFund.cmft.com),作为项目信息征集、筛选、管理的平台载体。

二、积极做好项目推荐工作

为充分发挥服贸基金的作用,广泛宣传做好推介,请支持服贸基金做好项目推荐的有关工作。

(一)利用年度工作会议、培训、调研、座谈会等多种渠道向服务贸易企业推介服贸基金,动员符合条件且有融资需求的服务贸易企业在项目库网站自行填报项目信息。

(二)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省级商务和财政部门、有关国家级行业协会可向服贸基金管理机构推荐有较大服务出口潜力且有重要引导带动作用的企业名单和项目信息,纳入项目库管理。服贸基金及其子基金可充分利用项目库有关信息,自主履行项目的评估、决策程序,对有关单位推荐项目具有采纳或否决权。

(三)建立工作联系机制,请各单位加强与服贸基金管理机构的联系对接。

三、完善项目库管理

(一)服贸基金管理机构负责项目库建设和运营维护。服贸基金及其子基金投资的服务贸易项目信息均纳入项目库。

(二)服贸基金管理机构应充分发挥好项目库作用,投资前深入分析项目信息,投资中加强项目研究独立决策,投资后密切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努力帮助被投资企业提升竞争力。

(三)服贸基金管理机构应利用项目库加强对项目的分类管理,定期向商务部、财政部报送投资项目进展信息,并向推荐单位反馈推荐项目进展情况。

四、加强政策协调形成发展合力

服务贸易是对外贸易稳定发展的新引擎,是建设贸易强国的重要支撑,也是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重要内容。服贸基金是新时代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重要方式。对服贸基金及其子基金投资的企业,各省级商务、财政部门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政策协调,在对外投资备案(核准)、外汇、保险、海关、信息等方面提升便利化服务水平,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形成发展合力,进一步提升“中国服务”的国际影响力。

商务部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司

联系人:敬艳辉   电话:010-65197399

财政部行政政法司

联系人:王  静   电话:010-68551341

招商局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一蒙   储非

电  话:010-57705889;18601345109,18500038258

邮  箱:fm@cmhk.com

附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项目库网站注册指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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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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