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四友齋叢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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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之與經,上古元無所分。如《尚書》之堯典,即陶唐氏之史也。其舜典,即有虞氏之史也。大禹臯陶漠益稷禹貢,即有夏氏之史也。湯誓伊訓太甲說命盤庚,即有殷氏之史也。泰誓牧誓武成金洛誥君牙君奭諸篇,即有周氏之史也。孔子修書,取之為經,則謂之《經》。及太史公作《史記》,取之以為五帝三王紀,則又謂之《史》。何嘗有定名耶?陸魯望曰:《書》則記言之史,《春秋》則記事之史也。記言記事,前後參差。曰經曰史,未可定其體也。案經解則悉謂之經,區而別之,則《》《》為經,《書》與《春秋》實史耳。及孔子刪定六經之後,天下不復有經矣。而周天王及各國皆立史官,如周有史佚太史儋內史過內史叔興叔服,虢有史嚚,衛有史華,晉有史蘇史狐史墨,魯有史克,世掌史事而遂有專史矣。當時各國皆有史。《魯史》偶經孔子筆削,寓一王之法,故獨傳耳。漢興司馬談、司馬遷世為太史令;東漢則班彪父子世領史職,而二氏卒能整齊漢事,成一家言。今亦與六經並行矣。後世雖代有紀言紀事之官,然作史者又未必即若人也。今二十一代史具在,其得失是非,可考而知也。至於近代之事,其世道之盛衰,人物之升降,風俗之隆替,皆史之流也。其大者,則領史職者載之。若夫識其小者,則不賢者之責也。故備錄以俟史氏之闕文,自五以至十四共十卷。歷代之史,其不在十九代正史之數者,在古則有《帝王世紀》,在兩漢則有司馬彪《續漢書》、射承《後漢書》、華嶠《後漢書》、袁山松《後漢書》,在魏則有魚豢《魏書》、《江表傳》;在晉則有王隱《晉書》、臧榮緒《晉書》、陸機《晉書》、曹嘉之《晉書》、《晉中興書》;在宋則有徐爰《宋書》。

其編年之史,在兩漢則有荀悅《漢紀》、《東觀漢記》、張璠《漢紀》、袁宏《漢紀》、薛瑩《漢紀》、《漢晉春秋》、《獻帝春秋》;在三國則有《魏氏春秋》、《魏氏春秋異同》、《魏武帝雜事》、《魏略》、《蜀記》、《吳歷》、張勃《吳錄》;在晉則有孫盛《晉陽秋》、檀道鸞《晉陽秋》、干寶《晉紀》、徐廣《晉紀》;在宋則有裴子野《宋略》、《南史》、《北史》。此皆載一代之事耳。至司馬文正公,遂起自周威烈王迄於隋之顯德,通作一史,名為《資治通鑒》,而天下始有通史矣。李燾長編,則繼司馬公而作者,宋七朝之史也。後又有《續長編》,朱晦庵作《通鑒綱目》,大率即《通鑒》之事而稍寓以書法。綱以法經,目以法傳,蓋欲以繼春秋之筆也。

如應劭漢宮儀、漢舊儀、漢舊事、漢雜事、漢宮典、職齊官職儀、晉公卿禮秩、大唐六典之類,此皆雜載各代之典章,以備作史者也。

古稱國滅史不滅,故雖偏霸之朝亦皆有史。古有《吳越春秋》、《越絕書》、《華陽國誌》、《蜀王本紀》;漢末有《九州春秋》,載袁紹公孫瓚諸人事;晉有崔鴻《十六國春秋》,載五胡之事;又有車穎《秦書》、《趙書》、《燕書》,有《秦記》、《涼記》;蜀李雄書;南唐有馬令《南唐書》、陸務觀《南唐書》,大率皆霸史也。余家舊得一抄本,乃載安祿山與史朝義時事,共三卷,又宋徽欽北狩,亦有竊憤錄諸書,乃知史固未嘗一日滅於天下也。

壬子冬到都,首謁雙江先生。先生問別來二十年做得甚麽功夫,余對以二十年惟閉門讀書,雖二十一代全史亦皆涉獵兩遍。先生雲:汝吳下士人,凡有資質者,皆把精神費在這個上。蓋先生方談心性而黜記誦之學故也。余口雖不言,心甚不然之。蓋經術所以經世務,而諸史以載歷代行事之跡。故六經如醫家素難,而諸史則其藥案也。夫自三代而下以至於今,越歷既久,凡古人已行之事何所不有。若遇事變,取古人成跡斟酌損益,庶有依據。茍師心自用,縱養得虛靜,何能事事曲當哉?尋常應務猶可,至於典章儀式名物度數,其亦可以意見處之哉。故一經變故棼集,則茫無所措。遂至於率意定方,誤投藥劑,非但無救於病,其人遂成■〈疒兄〉痼矣。可無懼哉!

太史公《史記》,為歷代帝王作十二本紀,為朝廷典章作八書,為年歷作十表,為有士者作三十世家,為賢士大夫作七十列傳。其凡例皆以己意創立,而後世作史者舉不能違其例,蓋甚奇矣。《史記》起自五帝迄於漢武,蓋上下二千四百一十三年之中,而為諸人立傳僅僅若此。今觀書中諸傳欲去一人,其一人傳中欲去一事,即不可得。真所謂一出一入,字挾千金。春藏之石室副在人間,實不為過。若後人作史,無穢冗濫,去一人不為少,增一人不為多。今宋元史中,茍連去數十傳,一傳中削去數事,亦何關於損益之數哉。

魏其武安,其事相聯,故並作一傳,然終始只一事。

范蠡列在《貨殖傳》。本傳只載貨殖事,若霸越諸謀畫與越事相聯者,則附見越世家中。其救中子殺人事,亦附其後。此皆太史公作史法也。

人謂太史公為孔子立世家非是。蓋以為論道德,則孔子為帝王師,不當在諸侯之列;語其位,則孔子未嘗有封爵,不當與有土者並,是大不然。蓋方漢之初,孔子尚未嘗有封號,而太史公逆知其必當有褒崇之典,故遂為之立世家。夫有土者以土而世其家,有德者以德而世其家。以土者土去則爵奪,以德者德在與在。今觀自戰國以後,凡有爵土者,孰有能至今存耶?則世家之久,莫有過於孔子者。《史記》又以孔門七十二弟子與老子、孟子、荀卿並列為傳,則其尊之至矣。孰謂太史公為不知孔子哉?

《史記》序六家要旨,進道德,絀儒術,誠有如班孟堅所譏者。然其述六家之事,指陳得失,有若案斷,歷百世而不能易,又其文字貫串,累累如貫珠,粲然奪目。文章之奇偉,孰有能過此者耶?太史公作《五帝本紀》,其堯舜紀全用二典成篇。中間略加點竄,便成太史公之文。左氏之文口非不奇,但嫌其氣促耳。至《史記》季劄觀樂一段,全用《左傳》語,但增點數字,而文字便覺舒徐。乃知此者胸中自有一副爐■〈韋冓〉,其點化之妙,不可言也。

《史記》遊俠傳序論,至取季次原憲,讀書懷獨行之君子,義不茍合當世者。以此兩者相形以較短長,似為太過,世亦以此非之。然其文章之抑揚出入,若神龍變幻,有非人之可能捉摸者,蓋甚奇矣。《漢書》遊俠傳序,其說稍近正,文章則去太史公遠甚,二篇不可並觀矣。

《史記》遊俠傳序論,此正是太史公憤激著書處。觀其言,以術取宰相卿大夫,輔翼世主,功名俱著者為無可言,而獨有取於布衣之俠。又以虞舜井廩,伊尹鼎俎,傳說板築,呂尚賣食,夷吾百里桎梏飯牛,以至孔子畏匡之事,以見緩急人所時有。世有如此者,不有俠士濟而出之,使拘學抱咫尺之義者,雖累數百何益於事?又引鄙語,何知仁義,已享其利者為有德,蓋言世之所謂有德者未必真有德也。故竊鉤者非,誅之是矣。而竊國者天下之大非也,則宜為誅首矣而為諸侯。夫為諸侯,則天下之為仁義者爭趨之。仁義所往遂謂之仁義,不復計其昔之大非矣。此不曰侯之門仁義存耶。故曰,已享其利者為有德。然則世之所是者,果真是耶?世之所非者,果真非耶?此正如莊子之ㄈ詭博達,謬悠其說以舒其輕憤不平之氣。而世之不知者,遂以為此太史公之莊語也。豈所謂癡人前說夢耶?

班孟堅書,雖無太史公之奇,然敘事典贍,亦自成一家之言。故世之言史者,並稱史漢,蓋以為《史記》之後便有《漢書》。

《漢書·東方朔傳》,不承襲褚先生之語而自立論,其序董偃事,亦周匝頓挫,宛如畫出,能用太史公法。其取設客難與非有先生論二篇,文章亦甚奇偉。如諫罷上林苑與對武帝朕何如主諸語,其剪裁去取皆妙,便可與《史記》角立。

班固書楊王孫傳,漢以後未必有如此人。縱有之,作史者亦未必能為之立傳。蓋此事雖無大關系,然能達大道之本,不可使後世不知此等議論。

胡建傳,其事亦甚俊偉,不知《史記》何故不為之立傳。傳中言孝武天漢中為軍正丞,或者是太史公得罪以後事也。

楊子幼傳,載子幼與戴長樂辨詰獄辭,仿佛魏其武安侯傳。《東漢書》路粹誣奏孔融語,遠不逮也。霍光傳,廢昌邑王一事,序得舒徐詳委,亦得太史公法。

太史公以賈誼與屈原同傳,故但載其吊屈原文與賦二篇而已。然誼所上政事書,先儒稱其通達國體,以為終漢之世,其言皆見施用。又其所論貯積與鑄錢諸事,皆大有關於政理,是何可以不傳?班固取入《漢書》傳中,最是。或者太史公未及整齊漢事,故但取其似屈原者附入耳。

唐子西言,太史公敢亂道卻好,班固不敢亂道卻不好。亦是名言。

黃山谷言,每相聚輒讀數葉《前漢書》,甚佳。人胸中久不用古人澆灌之,則塵俗生其間,照鏡則面目可憎,對人亦語言無味也。

又雲,班固《漢書》最好讀,然須依卷帙先後,字字讀過。久之,使一代之事參錯在胸中,便為不負班固矣。

相傳謂歐陽公不喜《史記》,此理之不可曉者。觀蘇子瞻與黃山谷亦只稱班固書,不常道著《史記》,蓋子瞻出歐公之門,而山谷則蘇公之友也。

范蔚宗《漢書》,雖則已落宋齊綺靡之習,然子長、孟堅世領史職,故自司馬談、班彪以來,皆撰述漢事,而子長、孟堅不無所因。若蔚宗則取華嶠張璠諸書而整齊之,首尾貫串,勒成一家,其敘東漢二百年事,簡而不漏,繁而不蕪,亦可稱名史,故世以與班固書並行,似不為過。

陳壽作《三國誌》,與丁梁州索米。又因諸葛武侯嘗黜其父,故傳中言臨敵制勝非其所長。世遂稱為穢史,然其敘事簡嚴質實,猶不失史家體格。自壽之後,作史者殆無足言矣。

自唐以前諸史,唯《晉書》最為冗雜。正以其成於眾人之手也,此之謂百家衣骨董羹。夫布褐雖至粗惡,然使其為完衣,則猶可適體。今或以布褐與錦綺雜綴成服,其得為觀美乎?蓋經五胡雲擾之後,晉事或多遺漏。而王隱之書,晉人元陋其淺鄙。唐之諸公,遂以郭頒《世語》、劉義慶《世說新語》諸小說綴緝成書。其得謂之良史乎?

沈約作《宋書》,雖非當行家,然約本文士,出自一手,終是可觀。

新唐書》,歐陽公諸誌序論甚好。宋子京作列傳,但做自家文字。故唐事或多遺漏,世以為不如劉句之書為勝。

自陳壽《三國誌》後,惟歐陽公《五代史》平典質直,最得史家之體。即歐陽文字中,亦無有能出其上者,這便是當行家。

楊升庵雲:蘇老泉曰,唐三百年文章非兩漢無敵。史才宜有如丘明遷固,而卒無一人可與陳壽、范曄比肩,其論當矣。蓋雖韓退之順宗實錄,亦在所不取也。宋之瑣儒,乃以《五代史》並遷。此不足以欺兒童而可誣後世乎?然以諸史較之,《五代史》固是史筆,亦難以盡誣也。

史至宋元遼金四家而鄙猥極矣。余在南都時,趙大周先生嘗議欲刪改《宋史》,余以為非同誌三四人不可。蓋列傳中有事不關於朝廷,又非奇偉卓絕之行,或武臣之業,非以勞定國以死勤事,而其功但在一方者,皆不得立傳。須削去數百人,其有一事或相關數人,而彼此互載重復太甚者,當盡數抹去。或一人傳中其一二事可錄,而因及他事有猥瑣不足紀載者,亦盡數抹去。然後以宋朝諸名公小說可以傳信者,以次添人,則庶乎其書可傳。大周深以為是。後大周以內艱去,余亦羈旅落拓,無可共事者,其事遂寢。

雙江先生在兵部時,嘗欲托某修兵部條例。蓋我朝不設丞相,而朝廷之事皆分布六部,凡歷朝大典章大刑政,但取六部陳年案牘查之,事事皆在。若將六部案牘中有關於政體者一一錄出,修為一書,則累朝之事更無遺漏矣。余觀兩漢有會要,唐會要,宋各朝皆有會要,大率即此類也。王守溪筆記言我朝不設起居註,而所謂左史記言、右史記事者皆缺,恐後代修史無所依據。殊不知今皇帝臨朝,原不曾有言。凡批出旨意即為記言,所行之事即為記事也。若各部條例一修,則欲考祖宗舊制,易於檢尋。且甚有關於作史,雙江此舉可謂極善。會余補官留都,刻日南下,遂不克就。余歸後,雙江尚在部中五六年,不知曾有人與之了此一事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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