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核定公布第一批历史文化街区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核定公布第一批历史文化街区的通知
川办函〔2009〕217号
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
第二批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历史文化街区是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保护好我省历史文化街区,延续城市传统风貌,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24号)规定要求,经省政府核定,现公布阆中市汉桓侯祠、华光楼、南津关3个历史文化保护区和会理县南北街、科甲巷、东明巷、西城巷4条街(巷)为我省历史文化街区。

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工作,严格按照名城保护规划划定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和建设控制要求,做好保护范围内历史建筑的维护、修缮以及街区消防、防火安全等工作。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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