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电影复映暂行规定

国产电影复映暂行规定
制定机关:国家电影局
2018年11月8日

为进一步弘扬和传承优秀电影文化,丰富电影市场产品供给,规范和完善电影复映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一、复映影片是指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或公映许可,距首次公映结束超过两年再次进行发行放映的国产电影。

二、电影复映应严格保护各版权相关方合法权益,应由出品单位、发行单位签订正式合同,明晰各方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三、复映电影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报电影第一出品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影主管部门重审,重审意见及放映安排报国家电影局。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有关人民团队、军队所属电影单位为第一出品单位的影片直接报国家电影局重审。

四、为了维护电影创作积极性和市场秩序,复映影片应控制放映规模,全部放映范围不超过2500个影厅,每家影院放映单部复映影片的影厅不超过1个。

五、本规定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本作品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以及法律规定的机构制定的规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所以属于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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