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开辟海口至香港和湛江至香港航线的批复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开辟海口至香港和湛江至香港航线的批复
国函〔1985〕148号
1985年9月20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央军委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开辟

海口至香港和湛江至香港航线的批复

 
国函〔1985〕148号
 

中国民用航空局,空军、海军:

中国民用航空局一九八五年七月三十一日《关于开辟海口、湛江至香港直达包机航线的请示》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开辟海口至香港和湛江至香港航线。

二、海口至香港航线为:海口机场西远台——下洋——SIKOU(北纬20°50.6′东经111°30.0′)——AIWD50/CH(北纬21°31.3′东经113°32.0′)——CHVOR台——香港机场。

三、湛江至香港航线为:湛江机场西北远台——SIKOU(北纬20°50.6′东经111°30.0′)——AIWD50/CH(北纬21°31.3′东经113°32.0′)——CHVOR台——香港机场。此航线待湛江机场联检机构建立后再启用。

 

国 务 院

      中央军委

       一九八五年九月二十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