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国函〔2009〕15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09年12月31日 |
收录于《芜湖市民政志1906年-2010年》 |
安徽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芜湖市人民政府驻地由镜湖区迁至鸠江区的请示》(皖政〔2009〕11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芜湖市人民政府驻地由芜湖市镜湖区镜湖路迁至芜湖市鸠江区新三路。搬迁经费由你省自行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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