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调整安庆地区行政区划给安徽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调整安庆地区行政区划给安徽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国函〔1988〕10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1988年8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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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八年三月十二日、四月五日、四月二十七日《关于要求变更安庆地、市体制和调整行政区划的请示》和补充报告收悉。同意你省:
一、撤销安庆地区和原安庆市,实行地市合并。新组建的安庆市辖桐城、怀宁、枞阳、潜山、太湖、宿松、望江、岳西八县。
二、撤销贵池县,设立贵池市(县级),以原贵池县的行政区域为贵池市的行政区域
三、设立池州地区,辖贵池市和原安庆地区的东至、石台二县以及芜湖市的青阳县(含九华山风景区),地区行政公署驻贵池市。
调整上述行政区划,不得增加新的机构和编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一九八八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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