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省调整威海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省调整威海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2014〕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14年1月25日 |
官方来源 |
山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威海市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鲁政呈〔2013〕5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县级文登市,设立威海市文登区,以原文登市(不含汪疃镇、𬜬山镇)的行政区域为文登区的行政区域,文登区人民政府驻天福街道文山路30号。
二、将原文登市的汪疃镇、𬜬山镇划归威海市环翠区管辖。
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规定及时勘定,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你省自行解决。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优化总体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1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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