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更改崩龙族族称给云南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更改崩龙族族称
给云南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85)国函字144号
1985年9月17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本作品收錄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一九八五年/第二十八号

你省一九八五年七月二十三日《关于更改崩龙族族称的请示》收悉。同意将“崩龙族”改称为“德昂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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