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徐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2005年)

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徐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2005〕4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05年5月18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5年/第22号
收录于《国务院公报》2005年第22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徐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苏政发〔2004〕6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铜山县大黄山镇和大庙镇划归徐州市鼓楼区管辖。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勘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二〇〇五年五月十八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