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航天日”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航天日”的批复
国函〔2016〕50号
2016年3月8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本作品收錄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6年/第10号
[1]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工局:

你们关于设立“中国航天日”的请示收悉。同意自2016年起,将每年4月24日设立为“中国航天日”。具体工作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工局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国务院
2016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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