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国家土地管理局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国家土地管理局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批复 国函〔1986〕167号 1986年11月11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国务院关于国家土地管理局
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批复
国函〔1986〕167号
国家土地管理局:
你局一九八六年十月十八日《关于我局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请示报告》收悉。
同意国家土地管理局机关设办公室、地籍管理司、土地利用规划司、建设用地管理司、监督检察司、科技宣教司和政策法规司,局机关行政编制一百二十人;国家土地管理局下设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为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一百人。
国务院
一九八六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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