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授予和晋升赵福地等5名同志海关关衔的命令
国务院关于授予和晋升赵福地等5名同志海关关衔的命令 国函〔2007〕68号 2007年7月4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国务院关于授予和晋升赵福地等 5名同志海关关衔的命令 国函〔2007〕68号 海关总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衔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 一、授予以下1名同志一级关务监督关衔: 赵福地 湛江海关关长 二、以下1名同志由二级关务监督关衔晋升为一级关务监督关衔: 马忠源 重庆海关关长 三、授予以下1名同志二级关务监督关衔: 耿国强 贵阳海关副关长 四、以下2名同志由三级关务监督关衔晋升为二级关务监督关衔: 韩森 兰州海关关长 刘丰 西宁海关关长 国务院总理 温家宝 二○○七年七月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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