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晋升和授予李喆生等24名同志海关关衔的命令

国务院关于晋升和授予李喆生等24名同志海关关衔的命令
国函〔2006〕28号
2006年4月28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晋升和授予李喆生等

     24名同志海关关衔的命令

国函〔2006〕28 号

海关总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衔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
       一、以下10名同志由二级关务监督关衔晋升为一级关务监督关衔:

  李喆生   海关总署督察内审司正局级督察特派员

       王惠丽(女)海关总署财务装备司巡视员
       樊洪志   海关总署离退休干部办公室巡视员兼主任
       左 铁   中国海关出版社社长(正局级)
       葛连成   呼和浩特海关关长
       邢 强   南京海关关长
       李多宽   南昌海关关长
       赵 民   重庆海关关长
       张卫民   拉萨海关关长
       周凤琴(女)西安海关关长
       二、授予以下4名同志二级关务监督关衔:
       王 宪(女)海关总署驻上海特派员办公室副巡视员
       阎宗明   大连海关副关长
       胡乃涛   深圳海关副关长
       杨 建   黄埔海关副关长
       三、以下10名同志由三级关务监督关衔晋升为二级关务监督关衔:
       盛云良   海关总署机关服务中心副巡视员
       焦建群   中国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协会副秘书长(副局级)
       曾马凯   哈尔滨海关副关长
       孙竹军   上海海关党组纪检组长
       顾百川   上海海关副巡视员
       叶 平   宁波海关副关长
       林建平   南昌海关副关长
       郑汉龙   长沙海关副关长
       叶震林   广州海关副关长
       庞志江   广州海关副巡视员
                                                国务院总理  温家宝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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