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晋升鲁培军同志海关副总监关衔的命令

国务院关于晋升鲁培军同志海关副总监关衔的命令
国函〔2004〕31号
2004年4月29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晋升鲁培军同志

海关副总监关衔的命令

国函〔2004〕31号

海关总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衔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海关总署政治部主任鲁培军由海关一级关务监督关衔晋升为海关副总监关衔。

 

                        国务院总理  温家宝    

                        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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