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温州市进一步对外开放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温州市进一步对外开放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函〔1985〕36号
1985年3月14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温州市

进一步对外开放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函〔1985〕36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你省转报的《关于温州市进一步对外开放规划的请示报告》收悉,现对几个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温州市是浙江省南部的经济中心,也是一个有待开发的港口城市。要运用进一步开放的有利条件,充分发挥当地优势,把温州建设成为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工业、外贸、港口城市和开展对外经济联系的窗口。由于温州市目前的交通、通讯等条件较差,对外开放的具体实施步骤不可能与条件较好的沿海开放城市一样,温州市近期的工作重点主要是打好基础,为今后的发展创造条件。

二、从目前的实际出发,温州市今后一段时间里的首要任务是,要加强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提高产品的质量、档次。对本市有发展前途的行业和骨干企业,要有计划地吸收国内外的先进技术加以改造,使食品、建材、针织品、服装、制革、机电等传统产品更新换代,同时积极开发专用微型机、电子测量仪器等新产品,大力发展畜产、水产养殖及其加工工业。要针对国内外市场的需求,创出更多的具有温州特色的名牌优质产品。要下功夫推动技术进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综合经济效益。同时要进一步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要充分利用当地的风景名胜资源,发展旅游事业,增加财政收入,为经济建设积累资金。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是推动温州市经济发展的一个关键。温州市民用机场的建设,国务院、中央军委已经批准,要抓紧筹措资金,加快建设;杭州—温州—福州小同轴电缆通讯争取今年底开通,珊溪水电站已列入“七五”规划;龙湾万吨级码头建设,国家可酌予补助。温州市也要从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加快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在百事待举的情况下,一定要统筹安排,集中力量,抓住重点,建设一项,成功一项,收到好的效益。

四、从长远发展来看,温州市可以在龙湾兴办经济技术开发区。但是,考虑到目前的主客观条件,在近期内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宜动工。

五、温州市在开放工作中,要认真抓好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和各方面人士的积极性,进一步做好海外侨胞的工作,开创对外开放的新局面。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对温州市的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工作要加强指导和支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促进温州市经济建设的更快发展。

                            国 务 院

                                       一九八五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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