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設立内蒙古自治区二連浩特市和額尔古納左旗、額尔古納右旗撤銷額尔古納旗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設立内蒙古自治区二連浩特市和額尔古納左旗、額尔古納右旗撤銷額尔古納旗的决定
1966年1月18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一九六六年/第一号

(一)設立二連浩特市。以苏尼特右旗所屬的二連浩特鎮除喀仁諾爾和格日勒敖都两个人民公社以外的行政区域二連浩特市的行政区域。

(二)設立額尔古納左旗。以額尔古納旗部分行政区域为額尔古納左旗的行政区域。

(三)設立額尔古納右旗。以額尔古納旗和陈巴尔虎旗的各一部分行政区域为額尔古納右旗的行政区域。

(四)撤銷額尔古納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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