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办发〔1994〕68号 1994年5月12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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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做好注册会计师的培训工作,国务院同意成立部际协调机构——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国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并协调有关问题。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 刘仲藜 | (财政部部长) |
成 员: | 张佑才 | (财政部副部长) |
罗植龄 | (国家计委副主任) | |
陈清泰 | (国家经贸委副主任) | |
洪 虎 | (国家体改委副主任) | |
张孝文 | (国家教委副主任) | |
张志坚 | (人事部副部长) | |
白文庆 | (人民银行副行长) | |
崔建民 | (审计署副审计长) | |
办公室主任: | 张佑才 | (兼) |
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日常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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