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办发〔1989〕23号
1989年5月10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

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办发〔1989〕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由于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经国务院批准,对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名单如下:

     主 任:朱 训 (地质矿产部部长)

     副主任:刘中一 (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张文岳 (国家矿产储量管理局局长)

     委 员:张 珩 (国家计划委员会综合一司司长)

         夏宪民 (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土综合开发规划司副司长)

         朱丽兰 (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

         何发荣 (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总工程师)

         许溶烈 (建设部总工程师)

         胡富国 (能源部副部长)

         徐大铨 (冶金工业部副部长)

         潘连生 (化学工业部副部长)

         肖永定 (轻工业部副部长)

         钮茂生 (水利部副部长)

         鲁绍曾 (国家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张人为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副局长)

         焦 智 (国家黄金管理局副局长)

         李锡奎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副行长)

         范维唐 (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总地质师)

         阎敦实 (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总地质师)

         陈肇博 (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

         朱 雷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

         龚再升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总地质师)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八九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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