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大连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的报告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大连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的报告的通知
国办发〔1985〕44号
1985年6月26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关于大连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的

实施方案的报告的通知

国办发〔1985〕44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辽宁省人民政府报送的《关于大连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的报告》,已经国务院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大连市是我国沿海的重要港口城市和拥有工业、外贸、科技、旅游等优势的经济中心城市,搞好大连市的经济体制改革,对振兴东北地区的经济,具有重要的意义。

  大连市的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要在辽宁省委和省人民政府领导下进行,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不失时机地把改革推向前进。在改革工作中,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给予积极的支持与指导。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八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关于大连市经济体制

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的报告

国务院:

  国办发〔1984〕 52号通知指出,国务院同意在大连市进行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实行计划单列,并赋予省级经济管理权限。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继对我市实行进一步对外开放的重大决策之后的又一重要决定,对充分发挥我市的优势,进一步搞好开发和建设,繁荣辽宁、东北地区的经济具有重要意义。我们根据通知的要求制订了大连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大连是东北的对外门户,是我国的一个重要沿海港口城市和拥有工业、外贸、科技、旅游等优势的经济中心城市,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大连市的经济发展战略重点和目标是:依托东北三省和内蒙东部广大腹地,紧密联结沈阳附近城市群,充分发挥我市的港口优势,发展海洋、航空以及铁路、公路运输和对外经济贸易;充分利用现有的经济技术基础,大力搞好技术引进,改造传统工业,开发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充分利用优越的地理条件,积极兴办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振兴经济的新基地,并加速发展第三产业,为实现本世纪末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的战略目标,为建设繁荣的辽南经济区,为振兴东北经济和促进全国“四化,做出新的贡献。

  我市的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围绕上述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在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和坚持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前提下,紧紧抓住增强企业活力这个中心环节,逐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即,一种能够促进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的开发型体制;一种对国内外市场有较强适应能力的富有弹性的开放型体制;一种具有较强的辐射力、吸引力和综合服务能力的网络型体制。在改革中,要坚持以下的方向:一是打破条块分割,按照经济的内在联系,发展企业、行业、地区之间的横向经济联系和技术协作,由城市合理地组织生产和流通,搞好改组联合和专业化协作,逐步建立起条块结合、城乡结合、“前沿”与“腹地”结合的经济网络,发挥大城市的交通、工业、贸易、金融、科教、信息中心等多种功能的作用;二是打破内外封闭,对内对外实行更加开放的政策,逐步建立起“外引内联”的开放型经济结构,以及对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进行吸收、消化、创新、转移的体系,更好地发挥辽宁、东北的“前沿”和“窗口”的作用;三是打破独家经营,发展多种经济形式和多种经营方式,使国营、集体、个体经济多层次地协调发展;四是打破两个“大锅饭”,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关系,把企业和职工的经济利益同企业经营好坏和职工个人贡献大小紧密联系起来,真正贯彻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五是打破政企职责不分,从抓好市一级简政放权和扩大企业自主权入手,以增强企业活力为中心,实行政企职责分开,先改变职能后改变机构,探索发挥沿海城市的经济中心功能和政府职能作用的新路子。

  现将改革实施方案的要点报告如下:

  一、在省的领导下,实行计划单列,享有省级经济管理权限。

  1、根据国务院的批示,从一九八五年起,在全国计划中,对大连市的国民经济、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各项计划实行单列户头,直接纳入国家计划平衡。属于国家计委和国务院各部门主管的计划,分别请国家计委和各主管部门单列。不属于国家计委和各部门主管的计划,原则上由市计委和市有关部门安排。计划单列后,仍须由省平衡的有关计划,请省计委或省有关部门安排和协调。省管商品、物资的调出、调入,按省、市商定的基数和计划执行。

  2、根据国家计划,全面管理大连市的工农业生产、固定资产投资、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品流通、对外经济贸易、科学技术、文教卫生等生产建设和社会发展事业;在计划、财政、银行、保险、税务、物价、审计、工商行政、劳动工资、电力、物资分配、外贸外经、邮政电信、城市建设、科学技术、文教卫生、环境保护、药政、药检、专卖事业、旅游等生产建设和社会发展事业方面,享有省级经济管理权限。对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设计、建筑施工以及经济组织和文化教育事业单位的组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和职称评定等,享有省级的审批权。其中涉及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和能源、交通建设的权限,均按中发〔1984〕13号、国发〔1984〕131号文件执行。各项事业(包括文化、政法和其它社会事业)的经费和建设投资安排也视同省级单位。

  3、凡由国务院和各部门召开的有关计划、经济工作的会议,请将大连市视为省级单位参加会议。国家有关经济部门下发给省级单位的文件、简报、资料,也请同时下发大连市,以利于加强对大连市经济工作的领导和帮助。

  二、以搞好港口建设和管理为中心,改革交通管理体制。

  1、认真贯彻一九八五年三月《港口体制改革座谈会纪要》,积极做好大连港下放的各项准备工作,从一九八六年起正式划转财务计划关系。港口下放后,实行“双重领导、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坚持下放与改革相结合,继续搞好政企职责分开试点工作,重点在于扩大企业的自主权,增强企业活力。港口管理局改为市政府的机构,行使政府职能。

  2、按照国发〔1984〕131号文件的规定,我们将大连口岸联合委员会改为口岸管理委员会,作为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的一个权力机构,全权处理口岸工作中的各项事宜(包括计划平衡、装卸疏港、政企职责分开试点等工作),组织各方协力实施。

  3、根据国发〔1985〕3号文件规定和民航管理体制改革试行方案,以大连为基地组建中国北方航空公司。并请批准对机场实行中国民航局与大连市双重领导、以中国民航局为主的管理体制。

  4、开放运输市场,实行多家经营,坚持国营、集体、个体、合营、联营以及各种运输工具一起上,并扩大地方海运船队,进一步搞活地方交通运输和装卸事业。同时,本着军民结合、平战结合、适当分工、互利互惠的原则,充分挖掘军用港口、码头、船只的能力,担负民用客货的营运业务。

  三、扩大口岸外贸权限,改革对外经贸体制。

  1、按照国发〔1984〕 131号文件规定,大连市享有省级对外经贸管理权。在经贸部授权的范围内,可签发市内产品出口许可证、纺织品出口许可证,签发中外合资、独资企业证书和执行省级的对外贸易、劳务出口等出国团、组和人员的批准权,以及大连市综合基地外汇管理权。

  2、为了实施中央赋予我市的外贸经营权,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发展的需要,成立大连国际技术贸易公司、土畜产品、粮油食品、化工、五金矿产、轻工等若干外贸专业分公司,经营大连市产品的出口和本市所需技术设备进口业务,以及大连市企业与国外的经济技术合作事宜。

  3、根据国发[1985] 5号文件规定,我市自行批准建立了工贸、技贸和进出口结合的大连纺织品进出口联合公司,承担国家出口任务。并将陆续报请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我市部分符合条件的大企业享有直接对外经营权。

  4、将辽宁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大连分公司改为大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分行统一管理下,承办境外信托存款和投资;经批准在国外和港、澳地区发行债券、股票,借入境外外币资金;办理信托投资范围内的外汇业务,以及承办与信托投资有关的咨询服务业务。

  5、业经国家批准我市将逐步在港、澳地区和日本设立外贸机构,以掌握信息,联系客户,开招市场,发展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业务。

  四、放宽政策,加快老企业技术改造的步伐。

  1、我市在对外开放中要首先把老企业的技术改造抓好。根据国发〔1984〕 161号文件规定,凡在老市区投资建设技术、知识密集型项目和投资额在三千万美元以上,回收投资时间长的项目,以及从事能源、交通、港口建设项目的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企业,其所得税按15%征收,并适当延长合作和减免税期限。凡在老市区按国发〔1984〕 161号文件规定的范围,开办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经营的生产性企业,其所得税打八折计算征税。

  2、为鼓励企业搞好技术改造,除认真执行中发〔1984〕13号文件对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所给予的政策性扶植外,对进行技术改造取得较好效益的企业,在保证按期归还贷款的条件下,允许在还贷前提取奖励基金和福利基金。

  3、为解决老企业筹措技术改造资金问题,请国家允许我市从一九八五年起,对重点改造企业,按国家统一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和分类提取折旧的办法提取折旧基金。并按照财政部(1985)财政字第44号文的规定,对部分欠帐多又急需改造的先进骨干企业,适当减征调节税。

  五、简政放权,搞活企业,改革工业管理体制。

  1、根据中央有关下放企业的指示精神,对部、省管的在大连的工业企业,除国务院批准的全国性公司和军工、电力、劳改部门直接管理的企业以及大专院校附属企业外,其余均请下放给市。对未下放的企业,市可根据情况组织协调生产、协作和科技攻关。

  2、在企业下放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化协作、经济合理的原则,以五十个优质名牌产品为“龙头”,以主导厂为骨干,搞好工业改组、产品扩散和企业联合,特别要发展跨行业、跨地区的经济联合,并尽快把铸、锻、电镀、热处理工艺专业化中心建立起来,逐步解决“大而全”、“小而全”问题,使产业和企业组织结构合理化。

  3、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在计划、价格、销售、联合和内部分配等方面,赋予企业更大的权限,使企业尤其大中型企业有更多的活力;对国营小企业、城镇和乡村集体企业,要继续放宽政策,进一步放开搞活。

  4、认真贯彻中办发〔1984〕 1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搞好厂长负责制的全面试点工作,在企业内部建立统一的、强有力的、高效率的生产指挥和经营管理系统,以进一步理顺各方面的关系,搞好企业领导体制的改革。

  5、工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搞好简政放权,以增强企业和基层的自主经营活力,逐步实现政企职责分开,减少层次,正确发挥政府机构管理经济的职能,管好方针政策、统筹规划、综合平衡、组织协调、监督服务。拟在二至三个行业中先行一步,取得经验,逐步推开。

  六、敞开门户,搞活市场,改革流通和商业管理体制。

  1、改革多层次批发体制,办好工业品、农副产品和生产资料等各种贸易中心,实行开放式经营,批发与零售结合,自营与代理结合,逐步形成多渠道、少环节的批发体制。

  2、改革城市商业管理体制,实行政企职责分开,减少中间层次,扩大基层商店的经营自主权,在实行第二步利改税的基础上,建立与完善经营承包责任制。对小型国营零售商业、饮食服务业实行进一步开放,分别实行“国家所有、集体经营”,或直接转为集体或租赁给个人经营。

  3、要加快供销社体制的改革,切实按照集体所有制的办法,总结前一段改革的经验,自上而下地办好供销社,从劳动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社员入股、价格管理、经营范围和服务领域等五个方面进行改革。

  4、大力发展商业、饮食服务业,要坚持国营、集体、个人一起上,敞开门户,通开城乡,欢迎农村和全国各地来大连投资办店经商,可以自营、合营或联营,以加快我市商业、饮食服务业的发展。

  5、改革物资管理体制,要减少环节,简化手续,对计划内分配的大宗物资,实行直达供应,直接结算。要建立市的生产资料贸易中心,进一步开发资源,扩大进货渠道,实行计划供应、市场调节和必要的进口相结合,开放物资市场。

  七、搞好人才和智力开发,改革科技体制。

  1、改革科技计划管理体制,建立市科技发展基金,对重点项目实行公开招标、同行评议、择优委托、签订合同的办法,重视运用经济杠杆,以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

  2、对从事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研究的科研单位,普遍由事业费开支改为技术合同制,实行所长负责制和项目承包制,并相应扩大自主权,增强科研面向经济的压力和活力。对从事公益事业的研究机构和从事科学技术服务、技术基础工作的机构,仍由国家拨事业费,实行经费预算包干制。

  3、进一步搞好科研机构的调整、整顿,分别不同情况,逐步改组为大企业的技术开发部、行业技术开发中心或科研型企业。各重点企业要建立和健全各种技术开发机构和配备必要的技术开发力量,以强化企业的技术吸收和开发能力。同时要发展跨行业、跨专业、跨部门和地区的科研生产联合体,促进科研、教学、生产、市场的紧密结合。

  4、大力开拓技术市场,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各种技术贸易形式,积极发展技术转让、技术承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技术贸易活动,以加快科技成果向生产的转移。

  5、放宽政策,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广泛推行招聘制、合同制;采取多种形式发挥在职和离、退休技术人员的作用,支持科技人员组织或参加面向社会的民办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的公司。

  6、建立大连市经济研究中心和经济技术信息中心,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经济研究和信息收集整理,搞好经济预测、咨询、服务,发挥“智囊团”作用。 

  7、逐步调整全市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布局结构,搞好培训基地建设,充分利用中央和省在大连市的高等院校和市属院校,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培养急需的科技和管理人才。同时,要利用大连市对外开放的有利条件,吸引国外的资金和专家发展我市的教育事业。

  八、改革城乡建设管理体制。

1、加强城市的规划管理,制订并认真执行城市总体规划,使城市总体规划同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长期计划相结合,形成经济、社会、建设三位一体的综合发展规划,更好地发挥城市规划指导城市各项建设的综合作用。

  2、大力推行工程项目投资包干制和招标承包制,打破地区、部门、城乡以及所有制的界限,鼓励竞争,开放建筑市场。施工企业普遍推行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以及以最终产品为对象,以确保质量、安全、工期、成本、效益为主要内容的经营承包责任制。

  3、改革建筑业管理体制,把建筑业的科研、设计、构配件、施工生产、材料供应等五个部门组织起来,实行专业化协作生产。改革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由财政拨款改为银行贷款;并相应地改革建筑材料供应方式,逐步将材料直接供应给工程承包单位;建立工程承包公司,对工业交通生产性项目建设实行全过程总承包。

  4、加快勘察设计单位向企业化、社会化方向发展,逐步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并允许社会有专长的人员开办集体、个体设计事务所。

  5、城市建设实行综合开发,无论旧城区改造、新城区建设和旅游资源开发,都要按照总体规划要求,在政策管理、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要逐步推行住宅商品化。

  6、加强大连市海滨风景游览区和各种旅游资源、设施的开发和管理,以加快旅游业这个新兴行业的发展。

  九、城乡结合,一体发展,进一步健全市领导县的体制。

  1、制订城乡总体发展规划,把城乡各自的优势有机地结合起来,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尤其要发挥城市大工业的作用,带动和帮助农村发展商品生产和乡镇企业,并按“贸工农”型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巩固发展水果、水产品、畜牧、蔬菜等商品生产基地和出口基地,大力发展食品、饲料加工等工业生产。

  2、发挥城市“辐射”作用,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逐步建立城乡结合的工业、商品流通、交通邮电、金融信息、科技文教等各种经济网络。

  3、加强小城镇的规划和建设,充分利用对外开放的有利条件,发展各具特色的小城镇,使之成为城市带动农村的纽带。

  4、搞好金县的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十、改革计划、财税、价格、工资和金融信贷体制,充分发挥经济杠杆作用。

  1、改革计划体制,适当缩小指令性计划,扩大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的范围;市计划部门要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和经济杠杆作用,集中管好指令性计划和一部分指导性计划,逐级下放计划管理权限,给企业自主安排生产和经营以更大的权限。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认真搞好第二步利改税,进一步处理好国家与企业的关系。一九八五年国家对大连市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管理体制。

  3、改革价格体系,首先全部放开小商品价格,并逐步创造条件把副食品价格放开;同时,要实行质量差价、花色差价、季节差价、批量差价。按政策允许企业自销的工业生产资料产品,可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完全属于市场调节的产品,可以执行市场价格,随行就市。

  4、改革金融信贷体制,实行以人民银行为中心,各专业银行、各金融机构为主体,包括在适当时机允许设立相应的外资银行或金融机构的开放式多功能的金融体制。发挥金融中心的融通、筹集作用,加强人民银行的宏观控制和金融管理权限,充分发挥各专业银行、各金融机构的职能作用,大力吸收存款和筹措资金,扩大贷款范围,增加贷款种类,促进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

  5、改革工资奖励制度。根据国家的部署,对企业逐步实行经济效益与工资总额挂钩上下浮动,企业自行确定内部的工资分配形式和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同时,搞好合同工和固定工改合同制,并实行考工定级试点工作。

  6、要加强经济信息网络的建设,建立健全经济信息管理、预测中心和咨询服务事业,及时发布和交流各种经济技术信息,发挥对工农业生产、技术进步和对内对外经济贸易的指导、咨询、服务的作用。

  十一、上层建筑特别是行政机构改革,必须同步进行。

政府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要通过简政放权,逐步实行政企职责分开,精简机构,减少层次,端正业务工作指导思想,探索中心城市管理经济的新路子。

                        大连市人民政府

                一九八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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