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关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过渡期地方综合性应对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关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过渡期地方综合性应对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6〕80号
2006年9月18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

关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过渡期

地方综合性应对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6〕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商务部《关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过渡期地方综合性应对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六年九月十八日          

(本文有删减)

关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过渡期

 

 

 

 

 

 

 

 

 

 

 

 

商 务 部



从2005年起,我国开始进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过渡期。后过渡期是指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谈判中为国内产业争取到的过渡期基本结束以后的一个特定时期。这一时期,我们既面临发展机遇,又面临新的挑战,需要各地区、各部门积极应对,趋利避害。目前,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应对工作方案已经确定,正在组织实施;各地区应对工作方案也正在抓紧拟定之中。为切实做好后过渡期地方综合性应对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地方综合性应对工作

进入后过渡期,主要行业的过渡期大部分已经结束,尚未结束的也已接近尾声。一方面,随着过渡期的结束,原有的一些贸易管理手段将被逐步取消,部分产业将面临更加激烈的国际竞争,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我国经济的一些深层次影响也将逐渐显现出来。另一方面,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和国际产业结构的加快调整和转移,我国经济发展也面临着新的机遇。要准确把握后过渡期面临的新形势,深刻认识做好应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做好长期应对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科学制订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动各行各业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各地区要统筹协调各项应对工作,把握以下工作原则:履行义务与行使权利相结合,遵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与充分运用规则相结合,鼓励竞争与适度保护相结合,扩大对外开放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相结合。

二、因地制宜制订应对工作方案,确定产业发展重点

由于我国现阶段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后过渡期对不同地区带来的影响也各不相同。各地区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点,运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制订符合本地区实际的综合性应对工作方案。要注意综合性应对工作方案与本地区各行业、各部门的具体应对工作方案之间的协调,注意综合性应对工作方案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间的协调,根据我国对外开放的新形势,确定本地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提出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应对措施。

要将后过渡期的应对工作和落实“十一五”规划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快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服务。要积极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加快发展服务贸易。要以加快农村流通体系建设为着力点,完善现代市场体系。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三、进一步转变职能,增强政策措施的透明度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并稳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进入后过渡期,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转变职能,尽快建立健全统一规范、公开透明、顺畅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服务体系。

要确保各项经济贸易政策措施的透明度和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一致性。凡是制定或者修订有关或者影响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措施,都要广泛征求意见,注意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我国对外承诺的一致性。要严格依法行政,确保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在全国范围内的统一实施。推行政务公开并逐步实现制度化,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协助企业妥善处理贸易摩擦,改善对外贸易环境

在进入后过渡期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受到经济发展水平和贸易结构等方面的制约,我国将继续面临国际贸易摩擦的高发期。对国际贸易摩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有平常心,冷静对待;对具体案件,要高度重视,积极协助企业妥善应对。

各地区要充分调动行业组织和企业的积极性,积极推进中央、地方、行业组织和企业“四体联动”的国际贸易摩擦应对机制建设。要建立健全本地区外贸运行监测体系,规范企业出口秩序、避免恶性竞争,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应对国外反倾销,鼓励、支持企业和商会对国外的贸易壁垒依法申请贸易壁垒调查。要建立区域产业损害预警机制,监测重点进口商品价格和市场份额的变化。要完善技术性贸易措施和检验检疫措施的应对机制,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参与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评议,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支持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制订等国际标准化活动。

五、配合做好我国参与国际贸易谈判工作,促进地区经济发展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需要全面参与多边贸易谈判和世界贸易组织的各项活动。与此同时,我国也在与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进行自由贸易区的谈判。

各地区要密切跟踪了解我国参加的国际贸易谈判情况,认真研究和分析这些谈判对本地区产业和经济的影响,及时向国务院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工作。要充分发挥本地区行业组织、学术机构和大专院校的优势,重视听取本地企业的意见。要通过产学研相结合,组织和参与有关国际贸易谈判的课题研究、论证工作。要主动搜集本地企业在对外经贸活动中对其他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贸易政策的意见,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利用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和贸易政策审议机制,维护国家权益和企业权益,促进本地经济发展。

六、加强机构和能力建设,培养专门人才

各地区商务主管部门作为综合性应对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协调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已有的世界贸易组织应对工作领导机制、世界贸易组织事务专门机构和研究服务机构的作用,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统筹安排相关工作。要进一步明确专门机构和研究服务机构在本地区后过渡期综合性应对工作中的作用和功能,指导并推动其协助地方政府制订本地发展规划,协助企业应对国际贸易摩擦,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的政策咨询服务,为国家经济贸易政策的制定提供更多有益的意见和建议。

要高度重视本地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制订培养计划,加大培训工作力度,特别要着力培养一批懂世界贸易组织规则、能打赢官司的实用型人才。

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与商务部之间已建立的定期工作和信息联系机制的作用,有效利用互联网络等电子政务平台,加强信息沟通。各地区在做好本地区应对工作的同时,要注意加强与其他地区的沟通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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