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农垦部关于全国养蜂工作座谈会的报告的通知

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农垦部关于全国养蜂工作座谈会的报告的通知
1958年1月14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文件

  现将农业部和农垦部联合召开的全国养蜂工作座谈会的报告,转发给你们。发展养蜂事业,可以增加国家财富,增加合作社的收入;更重要的因为蜜蜂传授花粉,可以刺激农作物生产,增加产量。望各地根据当地的条件,积极发展养蜂生产事业。特别是有蜜源条件的山区,更应大力发展。关于蜂蜜、蜂蜡的收购价格和贷款等问题,因为数量不多,无须作全国统一的规定,可由各省自己安排决定。

农业部、农垦部关于全国养蜂工作座谈会的报告
(1957年12月11日)

  农业部、农垦部于1957年10月24日联合召开全国养蜂工作座谈会,研究了目前养蜂生产情况、今后发展的方针和措施等问题,现报告如下;

  一、目前全国养蜂生产情况

  我国养蜂事业,已有三千多年历史。从1913年起又陆续传进意大利种蜂和苏联北方种蜂,开始采用活框蜂箱及科学养蜂生产技术。但在国民党反动政府长期统治下,由于战争破坏,一直未能发展。解放初期,全国以新法饲养的外来种蜂约有十万群。根据这次座谈会16个省(市)的统计,现在巳发展到三十五万群,分布在黄河南北各占半数。外来种蜂饲养在国营农场的有四万群上下,占总群数11.43%;农业生产合作社副业养蜂有十五万群,占外来种蜂的总群数42.86%;公私合营养蜂场及养蜂生产合作社有一万群左右,占总群数2.86%;个体专业养蜂户约有二万群,占总群数5.71%;个体副业养蜂者约十三万群,占总群数37.14%。外来种中意大利种蜂占84%,苏联北方种蜂占16%。此外,还有本国蜂约一百万群,分布于全国各地的广大山区,以西南和西北为多。

  近两年来,有些省对发展养蜂已开始注意,并获得不少成绩,如江西省在解放前有蜜蜂2,000群,现有15,200群,并计划到1962年发展为二十万群。黑龙江省养蜂重点县,去年48个,今年增加到51个,蜂群数量由四万群增加到五万群,收购价格由每斤0.65元调高为0.74元。湖北省近几年蜂群发展也很快,现在全省已达五万五千群,大部分专署、县农场都开展了养蜂生产,已有外来种蜂三万群以上。在饲养管理生产技术方面,解放后也有显著的改进和提高,如湖北省金水农场每群产蜜量从50斤提高到三百多斤。广东省从化县改良饲养的本国蜂,平均产蜜量从10斤提高到33斤,个别的高达160斤。

  另一方面,养蜂生产目前还存在不少问题。积极发展养蜂生产的方针还没有明确树立起来。一般农业生产合作社对个体养蜂户的蜂群作价入社,养蜂员的劳动报酬等还不够合理。不少地区的蜂蜜价格倔低,如江苏省收购杂花蜜每斤0.40元,还不到一斤糖的价钱。根据江西、陕西、辽宁等省反映,有的地区收购部门还存在着压价现象。养蜂技术力量还很薄弱,科学研究工作尚未开展。在物资供应上,如巢础原料用蜡供应不足,对发展养蜂生产必要的经济扶持也缺乏安排。这些问题的解决,对于养蜂生产的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二、今后发展养蜂生产的方针任务

  蜜蜂对于植物授粉和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有重要作用。根据国内外的试验资料,经蜜蜂授粉,可使油菜籽、向日葵、养麦、果园等产量提高50%左右,又能增加油菜籽与向日葵的含油量,棉花叮增产5-12%。同时,我国所产蜂蜜很受国际市场欢迎,每吨蜂蜜可换回钢材3.5吨或肥田粉6吨,每吨蜂蜡可换回钢材8.7吨,在1956年出口蜂蜜3,900吨,蜂蜡354吨,可给国家换回钢材一万六千七百多吨或肥田粉二万八千七百多吨。

  我国蜜源丰富,气候温暖,适于大量发展养蜂生产。会议认为根据我国目前养蜂情况,对今后养蜂生产的发展,应该采取以农业生产合作社为主,各类国营农场为辅,外来种和本国蜂并重的方针。转地饲养应该逐步地转向定地饲养。对个体专业养蜂户,应该根据自愿互利原则,吸收他们加入农业生产合作社,养蜂户比较集中的可以成立专业队或专业合作社,实行养蜂业社会主义改造。在不影响社内劳动出勤的条件下,合作社应该允许社员养蜂。

  估计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外来种蜂每年按40-50%的速度递增,可以发展到二百万群,单位产量平均每群收商品蜜可以由现在的40斤提高到60斤,产蜡量由0.5斤提高到1.5斤。本国蜂改良饲养,对增产蜂蜜、蜂蜡是一个很大潜力。我国地区辽阔,蜜源条件不一,自然条件差异很大,在发展养蜂中,除大量繁殖和推广外来种外,同时应该因地制宜地大量发展本国蜂的生产,积极地推行活框蜂箱,改进饲养管理。全国总产蜜量估计到1962年可能达到五万吨,蜂蜡达到1,400吨。

  各地适合发展养蜂生产的国营农场、园艺场和专署、县农场,结合农业增产,还应该积极发展养蜂生产,并且努力繁殖本国蜂,积极示范推广,有计划地帮助农业生产合作社培养养蜂技术人员。有条件的农场,可以结合生产的需要,做些试验研究工作。

  三、几项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培养技术干部。养蜂生产是一项新的工作,基础还很薄弱,今后各省农业部门应该注意加强领导,积极地推动养蜂生产的发展。目前技术干部很少,质量也低,各地应该通过短期训练班的方式,在现有各类国营农场内,以师傅带徒弟或组织参观等办法,进行技术传授,交流经验。

  2.农业生产合作社养蜂员的劳动报酬问题。入社的养蜂员劳动报酬形式,目前有固定工分制和三包一奖制(包工、包产、包质和超额奖励)两种。三包一奖制的效果比较好,能发挥养蜂员的积极性,农业生产合作社收入也比较可靠,养蜂人员收入与未入社前的收入相差不多,一般都做到双方满意。

  3.巢础供应问题。蜂蜡用途很大,自由市场开放以后,蜡价高于收购价格,品质降低,已影响巢础供应和蜂蜡出口。为了解决巢础的供应,希望有关地区加强对蜂蜡的市场管理,并且要求减少蜂蜡出口数量,优先满足国内蜂群繁殖的需要。所有养蜂场都应增产和节约蜂蜡。

  4.蜂蜜、蜂蜡、蜂种价格。目前蜂蜜、蜂蜡价格偏低,蜂种价格相差悬殊。会议认为应该作适当的调整,并具体建议:中等蜂蜜价格原则上至少与白糖相等,蜡价相等于四斤蜜价;但因各地物价不一,全国统一规定蜜蜡价并不适宜,希望各地根据历史价格,参照有关商品比价,由省人民委员会规定。关于蜂种价格,由于蜂群规格与蜂群强弱不一,出售季节不同,各地可以根据繁育蜂群的成本,参考历史价格适当掌握,防止不法商人在发展养蜂生产中,乘机抬高蜂价。

  5.发展养蜂生产的贷款。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外来种蜂将发展到二百万群,估计有70%在山区,这些地区需要给予经济扶持,每群以贷款15元计,五年累计共需贷款二千一百万元,所需数量不大,希在农贷中和山区生产的贷款中注意到养蜂的需要,扶持养蜂业的发展。

  6.税收问题。目前养蜂的税收各地很不一致,从3-8%,有些地区无税。会议认为为了鼓励养蜂生产的发展,建议有基础地区养蜂税收,以征3%的营业税为宜,新发展的免税三至五年。

  7.加强试验研究。会议认为根据目前的需要,设立专门养蜂研究机构是必要的,但由于条件不够,很快成立还有困难,建议养蜂条件技术力量较好的江西农业科学研究所、福建农学院、山东农学院、湖北省国营农场联合总场养蜂场、锦州畜牧场,根据条件进行试验研究工作。中国农业科学院应该积极创造条件筹设养蜂专业的研究机构。

  以上报告当否,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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