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核准恢复苏州太平天国忠王府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撤销 国务院核准恢复苏州太平天国忠王府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81)文物字第534号
1981年10月16日
发布机关: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
[1]

江苏省文物管理委员会:

业经我局上报国务院核准,重新恢复苏州太平天国忠王府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特此通知。

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
一九八一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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